(圖片來源:行政院,「綠數水道鄉、幸福新台灣、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記者會」。)
為了趕在本臨時會期達成蔡總統所交付的任務,
民進黨立委準備以強行及包裹表決方式,迅速通過高達約4千多億的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案,這將為本會期臨時會埋下朝野衝突的引爆點。
國民黨擬以萬案齊發的方式暫時擋下前瞻計畫案,然而民進黨則以再提100個修正案,並以「一事不二議」的議事規則強行表決方式作為對策。
事實上,前瞻計畫自提出後即備受社會各界的質疑,在各界仍有諸多疑慮且還沒完全釐清下,就急著進行包裹表決強行過關,不僅傷害國家財政與發展前景;一旦毀掉民主議事機制,後遺症更多。
在野黨立委所批評的一個問題是,預算案通常分為款、項、目、節等,民進黨打算在前瞻基礎建設的特別預算案中只處理到項的部分,至於下面的目、節則均不處理,企圖蒙混過關。這些關係國家未來重大發展的預算編列,如果是如此草率審理倉促過關,則何以面對國人殷切期盼,且作為國家最高監督機關更有失職之嫌。
以往國民黨在處理《
服貿協議》時就曾被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嗆說:若藍營欲採取包裹表決方式強行通過,則立法院日後將是永無寧日。而今民進黨卻以當年反對國民黨的方式處理前瞻計畫預算案,則令人更加懷疑其心可議及急於通過的真正動機。
何況在2010年,
蔡英文曾針對
ECFA要進行包裹表決時表示:此舉是對憲政和立法權的壓制,沒有憲政慣例顯示ECFA一定要包裹表決,民進黨堅持對民主機制的堅守,一定要實質審查逐條討論通過。如果ECFA的審查是需要進行實質審,何以關係民眾更重大權益的前瞻計畫可以包裹表決方式通過?
看來有關朝野的衝突點主要在於,國民黨預計提出6000案以上的刪減提案,刪減預算超過300億以上;但民進黨團提出的提案則擬刪減16.1億、凍結108.9億,同時優先表決自己的提案,而以包裹表決方式處理在野黨的提案。這種方式有違立法院議事規則,且同時違背以往預算案不以包裹表決方式處理的慣例。
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11條規定,「對同一事項有兩個以上修正動議時,應俟提出完畢並成立後,就其與原案旨趣距離較遠者,依次提付討論;其無距離遠近者,依其提出之先後。」也就是說,前瞻預算在委員會未作成決議直接送交院會協商與二、三讀,且在有行政院版本下,與原案旨趣距離最遠,當然應優先討論。顯然國民黨團的要求應先表決其提案不是沒有道理。
在國家財政極為困難之際,任何對於重大預算的編列及審查,均應嚴格其事、仔細評估與規畫,而不是在尚未達成朝野共識之前即為通過而通過。何況強行表決亦有違議事規則,執政黨在便宜行事之前宜三思而行。
(本文刊登於106.08.30 中國時報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