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至去年(2013)年底為止65歲以上老人近270萬人,占總人口11.5%,這個比例和歐盟國家平均18%,日本的24%,真的不高!可是,高齡化速度未來在台灣會愈來愈快,例如1993年才跨入「高齡化」(老人佔7%)門檻,2017年將成為「高齡社會」(老人佔14%),而約在2025年將有近20%是老人,臺灣屆時就會成為「超高齡社會」。更勁爆的,估計到2060年老人比例將超過人口的40%,在那時,臺灣正好追上日本的狀況,台北東區逛百貨公司的景象,將是銀髮天下。
何以如此?主要是臺灣生育率降得太快,平均餘命也不斷延伸,大批戰後嬰兒潮明後年開始逐步跨入65歲,使得臺灣將面對極大的人口變遷挑戰!儘管歐洲國家不論
少子化或高齡化,發生時間均早於臺灣,可是臺灣自1950年代以來,這變化,豈一個「快」字了得!1950年一位婦女可以生7位子女,進入21世紀只剩下1位左右,平均壽命也從不到60歲延伸到80歲。
人口變遷所影響的不只是老人健康與照顧需求急速上升,過去這一年來紛擾不休的退休
年金改革,何嘗不是因為高齡化所帶來的衝擊?大學將陸續崩盤,難道不是過去忽略大學學齡人口數下降的事實!
關於長期照顧,政府自2000年政黨輪替前就開始著手,當時行政院籌組了長照小組開始研議長期照顧相關政策,扁政府接續研議,可是,到了2007年才核定了「長照十年計畫」,並訂於2008年開始實施。那時臺灣老人人口佔了十分之一,相關的照顧問題已逐漸浮現。
當然不是所有老人都會失能,但年紀越大失能機會越高,卻是不爭之事實,例如65-69歲失能率為5.3%,85歲以上失能率則高達62%,其中失智症隨年齡增加的現象將更為明顯。
目前估計約有70萬失能者,其中需要密集照顧者約有七成,而「長照十年計畫」至今使用者約十二萬,在機構中也只有十萬長者,換言之,在家庭中應該有30萬左右長者需要照顧,問題是,誰來照顧?這個照顧不是一、兩天,可能是三、五年甚至超過十年!扣除家庭聘請外籍看護,初估由家人密集照顧失能長輩的情形,應有十萬戶之多,若外籍看護數與長照十年規模不變,這個數字將在10年之後加倍!
從2008實施至今,長照需求持續上升,同時也顯現出國內長照相關資源與人力相當缺乏、地方資源分配不均,偏遠地區尤甚...等。根據衛生福利部推計2016年全臺失能人口將有77萬人(其中老人有51萬),照顧服務員的需求將達5萬8千人,還需加上包括社工、護理、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等約2萬7千人,才能滿足需求。目前照顧服務員只有1萬9千人,落差即達3萬9千人,最為不足。近年來政府雖加強招訓照顧人員,但願意投入者比例仍很低,原因乃在於薪資水平偏低,社會對於「照顧他人」的工作仍存有「下層階級」觀念,有待提升。
由於過去花太長的時間在研究上,2008年開始實施「長照十年」時,除人力不足外,也發現相關配套與法規均不完備。近年來持續推動「長照十年」的同時,雖不斷進行滾動式修正,但面對未來照顧需求的急速上升,這只是杯水車薪。因此,建立有法源依據的長照體制逐漸有了共識,於是行政院在民國100年提出「長期照顧服務法」,試圖統整目前散在老人、身障、衛生醫療、心理疾病等之法規,規範長照體制的運作,以及制訂長照機構的管理等;而衛生福利部刻正研擬「長期照顧保險法」,試圖結合全民健保,提供較完整的照顧與安全機制。
長照服務提供的方式可區分為:居家式、社區式、與機構收住式三類,在「在地老化」政策下,強調居家與社區照顧形態。另一方面,由於照顧者嚴重不足,加上雇用本地照顧者成本高,其工作型態未能滿足失能者之需求,於是在過去十餘年來引進了大量外籍看護工,至今約有21萬人之多,從事密集式的家庭照顧。如何在社區中培育本土照顧者並納入長照體系中,同時也需考量外籍看護工,隨著其母國經濟的發展(尤其是近年來印尼、菲律賓、泰國與越南),未來是否會
持續輸出其勞動力也不無疑慮,這些都是需要儘早去面對的議題。
此外,提升本國照顧人員數量若有困難,長照體系完成建制後,家庭外勞可能會並存一段時間,最後,如需要將外勞納入體系中,外籍照顧員的訓練與專業證照建立,也是一項重要議題。同時,也應鼓勵在台灣超過四十萬的新移民,在照顧自己家庭之餘,也能投入長照體系,以彌補不斷擴大的人力缺口。
我們要呼籲,儘快通過「長照服務法」並建立普及性的長照體系,此外,積極發展預防機制,強調健康老化或成功老化,讓壽命延長的同時也能減少病痛與被照顧的時間。換言之,不只是「平均餘命」會不斷延長,「健康餘命」更需要強化。活得越來越久,是人類共同的成就,卻可能成為共同的負擔;人口老化已成為世界各國趨勢,聯合國在1991通過「聯合國老人政策綱領」揭示了「獨立、參與、照顧、自我實現與尊嚴」做為照顧老人的五大原則。如何讓每個人健康快樂的活著,政府,企業,家庭與個人,都有責任!
(本文部分內容曾刊登於獨家報導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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