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這番「要求」,引起在野黨的批評,認為會造成我們的自我矮化;而網路上正反意見的討論也非常多。有關對對岸該如何稱呼,一直沒有個定論,這種現象從正面來說是反映台灣社會的多元化;而從負面來看,則是反映對兩岸關係定位認知的模糊和混亂。
目前我們內部用來稱呼對岸的不外乎:「中國」、「中國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共」、「阿共」、「北京當局」、「阿陸」、「大陸」或直接稱為「對岸」。這些不同的稱呼,反映出我們內部對「兩岸關係各自表述」的複雜多元的價值認同現象。如果要期待我們內部對對岸的稱呼一致,就必須以我們內部的價值認同取向趨同為基礎;但以我們目前多元文化程度來看,這是不可能一蹴可及的,必須還要有一個謀合的過程。但是從憲政主義的角度來看,以回歸憲法架構的途徑,將對岸稱為「中國大陸」或簡稱「大陸」,是目前我們政治生態擠壓下,尚具備「公約數」的一種作法。
目前我們的憲法架構是「一中兩區」的架構,而兩岸關係條例,就是遵循這種「一中兩區」的架構制定的,不管是依憲或依法來看,稱呼對岸為「中國大陸」或簡稱「大陸」是合憲合法的,沒有什麼「矮化」或「不矮化」的問題。或許有人會批評這種「一中兩區」的憲法架構早已不合時宜,但問題的關鍵就在於,這種被有些人批評為不合時宜的「一中兩區」的憲法架構為什麼動不了,甚至連民進黨執政了八年也改不了它?問題的答案其實很簡單:「一中兩區」的憲法架構是維持兩岸現狀的一部份,或者可以說,是最重要的環節。就算這種「一中兩區」的憲法架構是「聊備一格」,但它還是兩岸維持現狀的穩定基石,動了它,改了它,也許就會捅出一堆問題,使兩岸關係出現動盪,依照「一中兩區」的憲法架構,將對岸稱為「中國大陸」或簡稱「大陸」,這可以算是維持兩岸現狀穩定的一種做法。迄今,種種民調多顯示,維持兩岸現狀穩定,是多數民眾的期待,也是多數民眾對兩岸關係定位的價值認同取向,那麼凡是不違背多數民眾這種素樸期待的做法,應該都是可以理解或諒解的事情。
憲法有其剛性的一面,也有其軟性的一面;會反映時代潮流和民意趨勢,如果將來憲法可以動得了,改得了,直接用兩國,或一中一台做為憲法框架;那麼,屆時如果依憲、依法,當然可以合憲合法的稱對岸為「中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而目前依憲法的「一中兩區」的架構,將對岸稱為「中國大陸」或簡稱「大陸」,在一定程度上,還可以獲得某種形式的依憲而來的憲政尊嚴。至於對岸對我們的稱呼,好一點的叫「台灣當局」或「台灣」,包括對外的很多文書中則叫「中國台灣」;而如果我們要擁有自己的憲政尊嚴,我們可以自稱為「中華民國台灣」,這種稱法一方面可以符合憲法「一中兩區」的架構,另一方面也符合與對岸間「九二共識」的「一中各表」原則。討論至此,我們不禁要問:如果我們稱對岸為「中國」,而對岸稱我們為「台灣」或「台灣當局」,這樣會比較有尊嚴,或比較不被矮化嗎?
當然,由於我們社會是多元的,在要求期待公部門對對岸稱呼統一的同時,也必須讓民間在社會自由地使用他們所喜歡的稱呼;而官方依憲對對岸的稱呼,能否變成約定俗成的稱呼,那就有待未來的形勢發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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