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政府債務沉重,影響深遠,殊值各界重視。我國於十二年前曾出現高額預算赤字,累積債務餘額逐年攀升,歷經政府八年的努力,終於回復預算平衡。美國於1990年代亦有預算失衡然後回平之經驗。惟近年來政府赤字屢創新高,債務餘額快速累積,亟應藉助這些經驗,謀求解決之道。
我國預算平衡之歷程
我國對財政赤字一向十分審慎,到民國七十九年度止,政府赤字及累積債務均很微小,當時累積債務餘額僅1,562億元,占GNP比率3.7%。嗣後為支應六年國建及發展社會福利,政府不得不擴大支出規模,惟歲入部分如?基、稅率等,卻受制於民主程序而無法同步增加,財政赤字因而擴增,累積債務也增加頗速。八十一度年財政赤字大幅上揚至3,368億元,占支出31.8%,占GNP 6.5%,為歷年罕見的巨額赤字,累積債務餘額達4,590億元,占GNP 8.8%,引起各方嚴重關切。
當時政府從善如流,開始推行各項財政改革政策。包括八十二年三月推行節約措施,並成立公債發行小組;同年七月檢討六年國建,由8兆2,382億元降至6兆294億元;八十四年四月成立社會福利小組;八十五年六月成立國家財政專案小組;同年行政院更嚴正提出在九十年度前達成預算平衡的政策目標。經過縝密規劃,嚴格執行開源節流與預算外綁內鬆政策,終於在八十八年七月,達成前一年度的總決算平衡,並有賸餘1,070億元,次年復有八十八年度總決算賸餘464億元。中央政府累積債務餘額在快速增長之後,轉而下降,由1兆2,643億元降至1兆2,149億元,占GNP比率由14.4%降至13.2%,舉國為預算平衡所作長達八年的耕耘,有了成果,經驗彌足珍貴,政府的努力應予肯定。
美國預算平衡之經驗
十年前的美國政府,亦曾面臨債務餘額居高的問題。迄會計年度1990年止,美國聯邦政府公債餘額為2兆4,104億美元,占GNP比率高達44%,儘管白宮和國會的政治領袖為了預算的額度與分配爭執不休,巨額的各級政府赤字、國際收支赤字及國際債務問題仍未獲紓解。非但民間投資減緩及企業利潤下滑,政府亦無力投資教育、研究發展和公共建設,經濟大餅未能擴充,致使所得增加者的利益,來自所得減少者的損失,因而所得重分配導致貧富差距擴大。
為免問題繼續惡化,多年來美國政府致力於財政改革,並提出影響深遠的平衡預算法(The Balanced Budget Act of 1997),適逢美國拜知識經濟之賜,景氣長期繁榮,復以國會支持,聯邦政府預算赤字於是持續縮減。1998年二月達成預算賸餘,其後1999及2000年亦維持預算盈餘,2000年之財政賸餘占GDP 2.4%,債務餘額佔GDP比率降為34.9%,預估2015年全數清償3兆美元債務,期為「新經濟」立下典範,足供我國借鏡。
政府債務流量與存量之規範
我國各級政府公共債務的舉借,目前係由民國八十五年制訂、八十七年及今(九十一)年兩度修正的「公共債務法」所規範。就政府舉債的能力言,列入公債限制範圍的債務種類越多越廣,政府舉債的約制效果就越強;而設定的債務上限比率越低,政府舉債的彈性空間便越小。
過去由於債務限制範圍規定不清,致使政府將超過上限之債務轉入「債務基金」中,藉以逃避法律的規範,而這些漏洞都應適度加以防堵。公共債務法最新修正後,政府債務存量的上限為前三年GNP平均數的48%(中央政府為40%,各級地方政府為8%),每年流量的上限則為年度總預算與特別預算歲出總額的15%,且營業基金與信託基金外之其他特種基金債務,亦列入限制範圍,包括債務基金、作業基金、特別收入基金、資本計畫基金。
截至八十九年底,我國中央政府在債務存量的管制上皆未超出額度,累積債務餘額為2兆3,575億元,占當年度9兆8,033億元GNP之24.0%(占9兆6 ,634億元GDP之24.3%),較日本104.9%、美國35.2%等國家低甚多,財政狀況應屬穩健。
至於債務流量的管制上,即各級政府每年度舉債額度不得超過各該政府總預算與特別預算之15%,這項限制事實上就是對於年度預算赤字,或所謂的「公債依存度」予以管制,自然有其抑制赤字與債務擴大的目的,符合世界潮流。例如歐盟國家即有嚴格規定的財政門檻,作為入會條件,即未償餘額必須降至GDP的60%以下,每年度預算赤字不得超過GDP的3%。我國公共債務法對每年舉債的限制,性質上與歐盟年度預算赤字的限制,有異曲同工之效,限制條件也相埒。
政府債務再度惡化
自政黨輪替之後,財經環境不佳,政府加速陷入嚴重財政赤字之中。九十年財政赤字為2,409億元,占GNP 2.5%(占GDP2.5%);累積債務餘額達2兆7,055億元,占GNP 27.9%(占GDP28.5%)。財政的再度惡化,使得標準普爾國際信評公司於九十年七月,將台灣主權評等由「AA+」降至「AA」後,於本月18日公布的最新數據其評等更由「AA」調降一級至「AA-」,這是一九八九年四月標準普爾首度公布台灣評等以來,最差的評等紀錄。影響所及,短期內台灣股匯市恐受衝擊,企業海外籌資成本恐將上揚,對於整體國家形象及國家競爭力都產生不良影響,外債利息負擔上升,不但外資可能撤離,連本國資金也可能外移。經濟學人及美國傳統基金會評比,指出我國政府債信情形惡化,經濟學人更指出我國可能步入日本長期經濟停滯的後塵。
時至今(九十一)年,財政赤字更高,達2,940億元占GNP 29.4%(占GDP30.4);累積債務餘額亦更上升,達2兆9,016億元,占GNP 29.1%(占GDP29.8%)。展望九十二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收支差短2,504億元,赤字占GNP達2.4%(占GDP2.5%),遠高於OECD國家平均之1.7%、歐盟之1.1%、美國之1.2%,累積債務餘額達3兆1,025億元(附表),達歷年最高峰,占當年度GNP比率29.9%(占GDP30.6%)。較諸八十九年累積債務餘額為2兆3,575億元,九十至九十二年度債務餘額增加達7,450億元,平均每年增加2,483億元;如以扣除歲計賸餘之淨債務餘額比較,則增幅更高。債務累積速度之快,在瑞士洛桑管理學院的該項評比中,列為四十九國中的四十八名,致使我國的國際競爭力排名,從18名降為第24名,多年向上爬升的努力,一夕之間破功。
在經濟學理,大部分的模型及大多數的經濟學者,對於政府的負債多採取傳統的觀點,亦即預算赤字會減少國民儲蓄、投資水準以及貿易逆差;長期而言,亦會降低穩定狀態下的資本存量,並提高一國的外債。根據世代重疊模型,舉債政策不論是內債或外債,確實都對下一代產生了實際的負擔。根據新古典模式,債務的負擔也取決於舉債對民間投資排擠程度的大小,如果真的產生排擠,在其他情況不變下,下一代的資本存量將減少,生產力降低以致實際所得也較少,所以,舉債因其對資本形成的影響而造成後代的負擔(假設公部門資本不變,公部門利用來自私人部門資源來推動生產力投資,使總資本存量增加)。可見,政府背負著龐大的債務,其負擔及償還的金額不僅僵化預算結構,排擠其他正常支出,還將影響下一代子孫的福祉,其嚴重性不可言喻,不得不慎。
雖然目前我國在債務存量,在名目上較許多國家略低(附圖),然由近年來債務流量每每瀕臨舉債上限的情形觀之,未來債務情況將日益惡化是可預料的。況且截至九十一年底,根據最新資料:(1)各級政府在其總預算及特別預算預算內,所舉借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還餘額預算數共3兆2,333億元;(2)各級政府在其總預算與特別預算內,所舉借未滿一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3,192億元;(3)各級政府非營業基金長期公共債務未償餘額7,563億元,本項極易成為國債,因為甲、乙類公債的分野很小,且有糧食平準基金撤銷後,所餘債務932億元直接列入中央債務餘額之先例;(4) 各級政府非營業基金短期公共債務未償餘額1,831億元;(5)公營事業民營化作業基金每年短借遞延還款325億元、工業局委託榮工等三家公司開發工業區805億元;(6)國安基金借款金額約1,500億元。以各級政府總預算、特別預算、非營業基金來看,未償餘額即高達4兆4,919億元(附表),加計(5)、(6)兩項,政府債務更高達4兆7,549億元。若再加上基隆河整治條例742億元,擴大公共建設、推動公共服務、增加就業等方案初期經費750億元,總計國家總負債將達4兆9,041億元,遠高於名目資料,占GNP比率達49.3%(占GDP50.6%),與美國債務最高期相當。本項數據,尚未將政府的「隱藏債務」納入。
未償餘額政府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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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預算、特別預算之長期債務(9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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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預算、特別預算之短期債務(9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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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營業基金之長期債務(9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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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營業基金之短期債務(9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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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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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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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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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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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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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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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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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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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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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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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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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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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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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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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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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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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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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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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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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縣(市)、鄉(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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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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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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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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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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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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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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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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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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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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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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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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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債務應納入規範
所謂「隱藏債務」,係指政府各項潛在的負債,且未納入公共債務法規範者,諸如信託基金、營業基金等。
首先,當信託基金經營績效未達法定收益時,不足部分須由國庫補足,因此資產總規模高達4,236.38億元的十七個信託基金,各個都有可能演變成國庫的負擔。例如,勞退基金截至九十一年十一月止的經營績效,累計未實現損失達254.43億元,而退輔基金九十年經營績效,累計未實現損失達381.17億元。
其次,國內各項社會保險財務狀況均不佳,依財政部所蒐集之財務資料,自公保、勞保、農保與健保開辦以來,截至去年底,政府補貼金額已達1兆1,989億元;其中勞保(至八十九年十一月)與公保(至八十九年六月)的潛藏負債高達1兆5,572億元,若扣存提存準備,缺口仍達1兆343億元。由於國庫是社會保險的最後負擔者,上述缺口相當於政府的隱藏負債。
再者,國營事業中諸多面臨經營虧損,負債龐大,包括中船、漢翔、高雄硫酸錏、農工、台機、自來水、台鐵、台汽等國營事業,自民國八十四年起均呈現虧損狀態,倚靠國庫補貼,如台鐵累積虧損近1,000億元,中船民營化需求400億元。甚至連已民營化的國營事業,政府仍得背負其沉重的負債。
據行政院國家資產管理委員會資料,台汽及中興紙業負債龐大,雖已民營化,但因資產遲遲無法拍賣處理,留下巨大錢坑,政府每年都要編列預算支應利息。台汽截至今年九月底止總負債已達467億元,資產總額為245億元,淨值為負210億元,若以九十三年底為結束清算期限,屆時仍將留下203億元債務,須由政府編列預算償還,目前每年光利息支出即達18億元。至於中興紙業今年帳面負債83億元,資產僅32億元,一年利息支出4億元,與銀行團協商後降至2.7億元,到明年四月的法定清算期限,預計土地若能如數出售,將負債49億元,否則負債85億元。兩者合計債務達250至300億元之譜,每年共須付出20餘億元的利息支出,成為政府的財務黑洞之一。凡此種種,不勝枚舉。在國營事業負債總額1.3兆當中,有5,000億元終將轉成為國庫負債,似不為過。
此外,諸如既成道路(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徵收補償,四、五十年來亦一直是政府難以解決之大問題,其預計經費需求即高達八兆元以上,保守以兩兆元估計之。另實物抵稅資產變現不易,估計將造成國庫虧損近1,000億元。又如中小企業信保基金係屬財政部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惟一旦其產生虧損,亦由國庫彌補。上述種種隱藏負債加計現有之債務規模,國家總負債將近8.5兆,可見政府整體債務的問題已是燃眉之急,若再不正視,對於債務餘額的推升將有推波助瀾的效果。
結論
一國政府的最適債務規模為何,學理上並無定論,而我國政府所能容忍的債務究竟有多高,尚無確切的答案。雖然目前政府所公布的債務餘額數,相較達25兆元的政府總資產,似乎仍在可接受的範圍內,惟該等資產是否具有變現性與流動性,大有疑問,尚且我國債務累積速度相當快,眾多隱藏債務又未納入規範,甚至政府還常以特別法的方式,在個別法案中排除公共債務法的適用,使公共債務法形同具文。長此以往,必將陷入財政困境,債信評比亦將下滑,影響我國形象及國際競爭力,不利經濟發展。更值得注意的是,我國並非主要國際組織之會員國,即使發生危機,也無法如當年身受金融風暴打擊的韓國一樣,有其國際貨幣基金(IMF)、世界銀行(World Bank)等的外援。
據此,面對當前的債務黑洞,政府實應拿出魄力與決心,排除萬難,積極增加財政收入,努力撙節財政支出,以縮減收支差短,避免不必要的舉債;並施予全民正確的財政收支觀念,將政府債務資訊透明化,以期全民能夠體認到當前財政赤字與債務危機的嚴重性,凝聚共識,監督政府持續進行財政改革並堅守財政紀律,達成我國財政穩健的最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