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0年代以來隨著政治解嚴與民間活力的綻放,許許多多新的議題不斷地被提出、討論、乃至於炒作。在這些議題當中,社會福利也佔有相當重要而明顯的地位,從1991年的「社會權辯論」、1992年的「福利國辯論」、1993年的「老年年金」、1995年的「農民年金」…,幾乎每年都有新的議題出現,而且往往是在前一波的爭辯尚未獲至結論之際,新的話題即迫不及待地整裝上馬,又激起新的言論混戰。
固然快速社會變遷所導致的新興問題是吸引大家關注社會福利政策的原因之一,但是,政治勢力的介入才是這些問題得以獲得媒體青睞、進而形成公共議題的主因。民進黨在這個過程中確實扮演著倡導角色,更取得可觀的政治成果!最明顯的例子即是1993年的「老年年金」議題,正是在地方政府選舉壓力下所引發出來的結果。所以,不令人意外地,此後每逢選舉社會福利加碼常成為政治的攻防戰!而選前選後政策大轉彎的最極端例子,正巧也是民進黨所創造出來的。
如果大家不健忘的話,2000年大選民進黨總統候選人陳水扁的訴求重點之一,不論是「65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0元津貼」、「3歲以下幼兒醫療免費」、與「青年購屋貸款利率3%」所組成的所謂「三三三安家福利專案」;以及「專業保母、保育員數量增加50%」、「婦女照顧負擔減少50%」、與「暴力犯罪中女性受害機率減低50%」所組成的所謂「五五五安親照顧方案」,基本上均延續自民進黨過去的福利津貼路線,但就在2000年9月16日—距離陳水扁總統正式就職不到4個月,急於為其無力處理財政危機、股市暴跌、國民年金與核四興建的種種爭議解套,逕自宣告了「優先發展經濟,社福暫緩」的政策走向。
在綠色執政前,「經濟發展優先」是國民黨官僚的專利,每當民進黨提出各式各樣福利主張的時候,「會影響經濟成長」、「沒有經濟成長那來社會福利」之類的說詞是國民黨反駁民進黨最典型的理由。沒想到在綠色執政之後,以社會福利政策為主要訴求之一的陳水扁總統竟然也右傾地如此之快,不禁令人感嘆世事變化。我當時在媒體上對此有極為強烈的批判:
「新政府成立後的臺灣社會福利發展,似乎已由熱烈期盼轉為極度悲觀。陳總統念茲在茲自己的三級貧戶出身,明明白白地帶給民眾一個『我最瞭解民生疾苦』的訊息,而其選前不斷強調的社會福利政見更加深了這個印象。然而,選後一連串拜訪工商大老請益的動作,卻反而獨缺了親自探訪最弱勢的團體。三三三福利政策與國民年金的跳票、以及災區重建的牛步化消磨了民眾的耐心,但我們仍安慰自己必須體諒新政府的『新手上路』。沒想到,『優先發展經濟,社福暫緩』突然衝口而出,一夕之間,我們眼中的羊卻變成了狼。」
同樣地,以社會批判與實踐著稱的臺灣學術團體「澄社」,在2000年8月所發表的「針砭新政府」萬言書中,也對政黨輪替後社會改革的無以為繼,「三三三安家福利專案」變成「刪刪刪」、而「五五五安親照顧方案」則成為「無無無」,感到失望。而最令人擔憂的是民進黨政府執政後對社會改革態度的輕忽、甚至加以邊緣化,遠遠不如之前它所給予人們的形象。
歷史總會不斷再次上演!雖然不令人驚訝,但日前老農津貼從原本調高316元改變成1000元,其間轉折速度之快確實也少見,某種程度上顯示政府所遭逢的政治壓力。平心而論,先前依照物價指數調整老農與其他福利津貼的決策並沒有錯,長遠而言更是讓社會福利脫離政治喊價的第一步,只是「政治性福利」的潘朵拉之盒在1993年的老年年金論戰開啟之後,就再也無法關閉了,結果就是「理性的316」不敵「有感的1000」。
這好像是臺灣社會福利的宿命,也是教授社會福利政策學者心中的痛處!尤其在課堂上講授一堆的理性決策模型之後,學生一個簡單的津貼加碼問題就會把一切都打回原型。由於政治的作用,使得福利議題在近些年得以攻佔上政黨政策辯論的檯面,但政治卻也為社會福利帶來致命的效果,尤其是混淆了、窄化了、甚或偏頗了社會福利的本質。社會福利絕不是「發錢」如此簡單的事情而已,這些錢如何發出去?依據什麼標準?都會牽動社會結構背後所隱藏的價值,甚至影響到社會運作的基本原則。在臺灣的社會福利發展歷程中,一方面,越來越多的社會需求要求公共資源的投入;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了相當多政治勢力藉「社會福利」之名擴充某些給付,排擠其他施政之後又進一步讓社會福利背上浪費資源的惡名。就在這樣的緊張、衝突、乃至抗爭中,逐步消磨掉了臺灣社會福利的互信基礎。
過去在政治的炒作下,常常讓民眾以為領取某些給付是一種「權利」、是我應該得到的,卻忽略了為什麼一個人應該有這樣子的權利。例如,勞工對自身工作權的保障可能會影響其他潛在勞工進入勞動市場的機會;又如,受照顧者與家庭照顧者(通常是女性、而且是無酬的)之間權利衝突的可能性。同樣地,當農民認為津貼每月增加1000元是其「權利」時,就會影響到一般納稅人的「權利」,因為政府財源最終是由一般納稅人承當,於是我們看到農民有要求增加津貼的「權利」、但一般納稅人在這個過程中卻沒有不買單的「權利」。
正因為如此,以社會公民權理論著稱的T. H. Marshall即特別指出相對於「權利」的另一個面向:「公民權是種地位,賦予給那些具備完整社區成員資格的人。所有擁有這個地位的人,其附隨這個地位而來的權利與責任等方面,都是相等的」。所以即使是最弱勢、最不幸的人,也有其「責任」,即是要努力使自己成為社區的一份子,進而有助於社會的整體福利,而不是孤立於社會與人群之外。值得注意的是這裡所強調的社會的整體福利,並不能窄化成「進入勞動市場賺錢」、「自力更生」之類的意義,如此則流於市場自由主義的概念了!Marshall強調一個人絕不能把接受福利當成是應然的、或是純粹的「權利」,他也不一定非得進入勞動市場工作不可,但他必須努力使其能力發揮到極致。
一個忽略掉「責任」的「權利」,呈現在社會福利方面,容易造就了競奪資源、貪心無厭的行為:「別人有5000元、我也要有」、「最好我享有的比別人多」、不要白不要」、「有總比沒有好」、「先拿先贏」等都是此類行為的典型心態。在人人都高喊「這是我的權利」的聲浪中,最後被迫擔起福利「責任」的人卻日益感到疏離;而即使是在取得給付的人之中,卻也可能存在著「為什麼他領得比我多」的不滿。社會互信的基礎反而在這種美其名為「權利」、實則為資源爭奪的過程中逐漸淪喪了。
所以,福利津貼不是領多領少的數字問題、更不能將領多領少與「對農民是否尊重」的民粹語言畫上等號!重要的是我們的社會福利能否讓社會中最弱勢、最不幸的人都有綻放生命光輝的機會,而即使是最弱勢、最不幸的人也都善盡其努力克服不幸的公民責任,這個過程才正是生命最動人的篇章,就像楊玉欣與其他許許多多類似的故事一般,讓真正支付福利津貼的一般納稅人「有感」,才會願意支持與買單社會福利長久發展所需的財源。
讓社會福利回歸此一制度的本質吧,至於其背後的政治算計,就讓它隨時間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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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曾刊登於2011/11/27 中央日報網路報星期專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