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國政基金會教文組自行拍攝,高中歷史課本。)
民國108學年一開始,馬上捲入國內政治漩渦,因為有媒體指稱,即將在8月啟用的歷史教科書,將根據教育部《108課綱》而提到所謂的「
台灣地位未定論」。
「台灣地位未定論」是老話題,基本上已經塵埃落定,亦即台灣在二次世界大戰後歸屬中華民國所有。本文不僅概要說明以上主張,還將指出應如何看待國民教育中的「國史」教育,以及
民進黨政府因為既想獨又不敢獨所導致的矛盾與弔詭。
台灣及澎湖列島在二次大戰後究竟歸何國所有?當時的國際法律秩序,除了還被遵守的法律規範之外,基本上是強權政治下的產物。1943年11月《開羅宣言》裡,中美英三國領袖透過政治宣示同意將日本自中國「竊取」的台澎及中國大陸東北4省歸還中國,然後在1945年7月中美英蘇四國領袖的《波茲坦公告》,納入前述《開羅宣言》的文字,並主張該《宣言》必須實施。
1945年8月日本昭和天皇宣布投降,《降伏文書》內載明忠實執行《波茲坦公告》所列舉之條款,並無條件接受盟邦統帥認為適當的命令與指示。從《開羅宣言》、《波茲坦公告》到《降伏文書》,已可確認台澎歸還當時戰勝的中華民國。
美國國務院也將這些文件納入《美國條約暨其他國際協定彙編》。
因1949年中國內戰導致國家分裂,台北、北京各據一方,導致二次大戰後的《對日和約》應由中國的哪個政府簽署有了爭議,後來在蔣介石政府外交努力及整個國際局勢對我有利之下,日本決定於1952年與中華民國政府簽訂《中日和約》,其中載明日本已於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放棄對於台澎及南沙、西沙群島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並同意其與中國於1941年12月9日前所簽訂的一切條約、專約與協定均屬無效。此外,《中日和約》也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包括中華民國治下、具中國國籍之台澎居民,及前屬台澎居民及其後裔。
台灣屬於中華民國的法理論證已經非常充分。雖然還有些人想質疑《開羅宣言》、《波茲坦文告》的有效性,或者從所謂的「台灣人民」沒有機會對此事表示同意的角度去辯駁,或者若干西方國家於二次大戰後宣稱台灣地位未定,但這些不是尚待補強法理論證,就是源自於西方國家面對中國分裂時,自身戰略利益思考下的產物。
走筆至此,必須提到與此爭議有關的中小學歷史教育。在國史的部分,中小學教科書最要做到的是「歷史教育」而不是「歷史研究」。
國史教育下的學生同樣可以有多元的思維模式、開放的討論態度。但是中華民國政府及其主管機關萬萬不可以「多元並陳」、「學術自由」為由,讓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的論述成為教科書內主要或可接受的觀點。
國有國史,古人有云欲亡其國先滅其史,所以就國家立場而言,「國史教育」主張台灣屬於中華民國是再合理不過的事。
而國史的學術研究,包括所謂的「台灣地位未定論」研究,則是給學者或大學生以上的學子進行多元資料及觀點思辨,以及史料挖掘、判讀、分析。研究者想盡辦法以對己有利或者對方未能掌握的資料及觀點,在學術研究中先人一步提出觀點或與人進行思辨及說服工作。這並不是目前中學歷史教科書該讓學生做的事。
最後,若干人士始終堅持「台灣地位未定論」,此屬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自應予以尊重。然而
蔡英文於2010年5月以民進黨主席身分公開提出,中華民國是統治台灣幾十年的「流亡政府」,其實呼應了「台灣地位未定論」,不應成為官方觀點。
如今她身為口中「流亡政府」的元首,因中國當局威嚇以武力應對台獨勢力而不敢拋棄這個捍衛台灣地區超過70年的中華民國政府,但她為了強化「台灣主體性」,不僅動輒在海內外以「中華民國台灣」當成取代「中華民國」的不合憲國號,甚至可能連她的政府提出「台灣地位未定論」應列入國民教育歷史教科書也是一種相應的作法。
此次新版歷史教科書依照具有審核教科書資格的教育部《108課綱》,提升了「台灣地位未定論」的地位,等於是滿足了教育部的要求;可是外交部仍以「臺灣的國際法地位」說帖主張台灣早已經過國際法理程序而為中華民國所有。在一個國家出現這樣的形勢非常弔詭。
如果民進黨政府不明確表示歷史教科書應肯定台灣於二次大戰以後回歸中(華民)國,甚至其主要官員仍主張蔡英文等人所謂的「中華民國政府是流亡政府」,這種有損國家尊嚴的行為應受到社會大眾嚴格的檢視,不能保持沉默,而且必要時施予法律制裁,因為如果連我們自己都不尊重、保護這個國家,又如何奢望外國人尊重、保護它呢?
(本文刊載於108.07.31 ETtoday新聞雲雲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