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屆北京冬奧結束後,行政院長
蘇貞昌旋要求調查競速滑冰女將黃郁婷在北京奧訓練及比賽時被認為的不當言行,並做適當處分。體育署翌日承諾一至兩週內將邀相關單位開會,並研議修正參賽處理辦法,建立代表隊不當言行處理規範。對照去年奧運選手搭經濟艙事件,蘇貞昌下令相關人員將究責,事長達30頁報告,有關行政缺失僅見三小段,且除了前體育署長張少煕請辭下台,並無其他政府官員為此付出代價,不免令人覺得政府的作法似乎呈現是寬以律己、嚴以待人。
況且行政院長下令處分黃郁婷,有下列令人質疑的論點:
1.懲處依法無據:依現行「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僅規範「未依選手培訓參賽實施計畫參加國家代表隊培訓及參賽」、「違規使用運動禁藥」、「不聽從教練指導或破壞國家代表隊團體和諧」、「變賣或使用公有器材設備」等,所屬單項協會等審議後,可懲處或取消其代表隊選手資格。並未將選手「其他損及團隊形象或國家榮譽之不當行為」,納入懲處與取消選手資格的範疇。換言之,對於黃的行為目前並無明確法源可以處罰。
2.民粹施政:政府若覺不妥,為何仍讓已有爭議的黃擔任本屆冬奧掌旗官,顯然,當時政府高層並未認為黃的行為已影響其代表國家選手的資格。黃確實拿了政府補助,但相比自家投入的成本,其實是杯水車薪。推測因為諸多輿論和民代指責政府在此事件沒有作為,以及黃未有驚人的賽事成果,蔡政府順應民情,賽後算帳,拿選手當政治祭旗。
3.選手被當政治操作工具:黃事件突顯的是運動員被當作政治操作工具,不少綠營的民代,甚至議員參選人紛紛指責黃的行為,並要求政府調查、懲處,這些民代,平日多未關心體育議題,也未關心運動選手的方方面面,無疑是蹭聲量議題的政客。但是結束後,這些政客誰會理會這些運動員。政府不該像政客一樣把選手當政治工具,甚至落井下石,無疑打臉總統
蔡英文2016年曾說政府會當選手最強後盾。
面對傳染病流行疫情的威脅,大型運動賽會的舉辦考驗著承辦單位的風險管理能力,更因為必須提升防疫規格與各項作業,未來賽會籌辦的成本勢必增高,無疑讓原本願意申辦奧運等的國際綜合賽事城市數目越來越少的情況,更加雪上加霜,許多歐美城市已早已退出角逐,取而代之的亞洲等國的極力爭取,中國大陸更是當仁不讓。在
兩岸政治敏感的情勢下,政府除了教育運動員面對兩岸事務必須更加謹慎之外,與其防堵,不如開放,建立兩岸體育運動人才交流合作的機制。例如:擴大兩岸運動選手共組團隊參與國際比賽之可行性探討;參與或共同籌組兩岸職業運動聯盟或賽事等。
(本文部分內容曾刊載於2022年2月22日《蘋果新聞網》「蘋評理」即時論壇https://reurl.cc/k7kL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