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行政院為開放加強陸資來台與台商回流建設積極做出相關的投資建議,並配合未來國建計畫與產業創新升級,提出「產業創新走廊」計畫,不僅要強化現有工業區與科學園區之聚集、整合,更連結產官學研資源,做為創新驅動平台,配合地方政府來改善產業結構及提升技術,創造就業機會。
綜觀
台灣現今產業發展,在歷經金融海嘯後,全台
失業人口高達63萬,行政院希望藉此政策來解決相關問題。根據WEF全球
競爭力報告,台灣產業群聚發展指標(State of Cluster Development)近三年排名均居全球第1,被譽為創新產業群發展典範,為達成整體提升國家產業競爭力及區域經濟發展,故在愛台12建設中提出產業創新走廊之政策。其次,針對產業區位成長特性,考量產業群聚之創新能量、附加價值貢獻來發展各區域之產業群聚。經濟聚集在資源使用會產生替代與互補效果,來發揮規模經濟(economies of scale)與範疇經濟(economies of scope)的作用,故分別在北北基宜、桃竹苗、中彰投、雲嘉南、高高屏澎、花東等地區設立產業創新走廊。
但隨著內政部同意四大直轄市升格,面對行政區域調整,憂慮財政資源分配可能獨厚各大直轄市下,其他縣市財政預算更加困難。在現有財政收支劃分制度下,未來財政統籌分配稅款、地方補助款將集中在各大直轄市上,更加難達到公平合理分配,對區域發展形成更為不利的影響。
在全球化的趨勢之下,2010年東南亞國協與中國大陸將簽訂自由貿易協定,也就是所謂的「ASEAN+1」,目前台灣政府在產業佈局上,必須認清此一事實,如不積極跟中國大陸針對貿易相關規範進行協商,將無法順利佈局東南亞市場。未來冀望簽定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讓台商未來能與他國企業在經商條件能處公平之地位,故在計畫實施上,不宜只考量均衡區域經濟發展而已,如何將此經濟聚集產業成為亞太經濟的發展重點中心,才是所應深思熟慮的方向,如Microsoft將歐洲軟體研發中心設置在英國劍橋並帶動當地
經濟成長。
美國總統
歐巴馬為拯救引以為傲的汽車產業,發佈對於生產「油電混合引擎」(Hybrid Engine)的汽車業給予財務紓困,並積極提供航太科技與技術給中下游產業,形成產業的垂直與水平發展以及技術分工,以區域聚集的經濟綜效形成規模經濟與技術創新,不僅提高品質更進一步的降低成本,使其更具有國際競爭力。
中國大陸因近來快速發展,環境污染問題嚴重,各國莫不給予極大壓力下,在「節能省碳」上有更積極作為,如今中國已不使用機車,取而代之的是電動車,環保又無噪音。故台灣相關單位宜仔細思考,建議鼓勵汽、機車產業要重視品質與節能,引進史丹福大學教授Paul David有關路徑依賴(Path Dependence)理論,推動「策略性關鍵變化」(Strategic Pivotal Change)模式,並提供補貼做附加價值的提升,產生外部效用來形成網路效果,帶動產業升級。
政府為推動產業創新走廊政策在創新育成、產業群聚、跨領域整合、創新應用、人才培訓等服務,宜應思考全球佈局與國家發展,在財政收入的合理預算下,如何做有效的區域均衡發展與資源配置。為使台灣產業跳躍升級更具全球競爭力,建議將「綠色產能與生技環保」做為提升產品附加價值,並結合歐美多國籍企業的作法,以市場利基(niche)來加以佈局,而企業需有面臨變革的企圖,聯合出擊,才能在未來激烈競爭中,打造出自己的一片藍海。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本文發表於2009年7月27日中央網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