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Winertai Wikimedia Commons)
自從陳總統成立少數政府以後,執政面臨困境已是不爭之事實。陳水扁總統二十一日晚間在前往宜蘭的助選行政中,公開宣布將在選後成立跨黨派的國家安定聯盟,在這個聯盟的運作下,盟員將就兩岸政策、國家認同在內的重大政策簽署政策綱領,在綱領外的政策意見可以容許多元意見,盟員對於重大人事擁有建議權。這個國家安定聯盟的看法,基本上與其承諾「選後組成聯合政府、對象沒有任何限制、但不釋出組閣權」的想法大致相同。然而,陳總統主張組成國家安定聯盟的一席話,卻有不少邏輯錯誤與盲點:
首先,在陳總統於選前曾不止一次地表示「選後將組聯合政府」、「不會交出組閣權」的情況下,再度拋出籌組「國家安定聯盟」政治風向球,其目的無非是為了選後的政治版圖佈局與重整預作安排。但是,陳總統內心對於選舉結果的焦慮與不安,正可藉此躍然檯面;因為,除了引人非議的「行政中立」與「政策賄選」爭議之外,陳總統具體提出了選後的政治方針,可以視為「政治籌碼」與「期約利益」的提前交換,為屆時執政黨與在野黨派之間無論「孰大孰小」的實力分合,預留可以操盤的迴旋空間。然而,在這個當口,陳總統應該也要料想得到,任何人與何黨均不至於會在此時報以樂觀其成的掌聲的!
再者,陳總統欠缺崇尚法制與遵守體制的精神。從總統大選前「挺扁人士」到選後成為「國政顧問團」,乃至於「跨黨派小組」的成立,到「經發會」的召開,無一不是藉由「顧問團」與「體制外機構」決策。例如,「國政顧問團」、「跨黨派小組」。然而,這些體制外的機構所作成的重要結論,無一為陳總統接受,陳總統甚至十分主觀地加以否定,例如:「根本沒有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等於消滅中華民國」等。尤其,經發會召開之前,陳總統「絕對執行經發會結論」的承諾言猶在耳,但是事到如今,「經發會」的結論安在?當國內整體經濟成長已然向下修正、國民連米酒都買不到時,盡成空談。
最後,陳總統最不願面對的,乃是政局紛擾的主因,其實正在於「無法落實國家體制與憲政機制的常軌」。九七修憲雖向「雙首長制」修正,但未將法國「雙首長制」全盤移植,實為今日政局顛仆窒礙的危局因素。復以執政者對於憲政法理「取其所需」的荒謬認知,使得陳總統難掩對於「總統制」的垂涎!但是,在通往「總統制」的道路上,陳總統又必須面臨「大幅修憲」與「公民投票」等憲政層次問題;因此,在過渡時期以「部分釋放權力」的方式,裂解在野黨派的掣肘與全民的監督,是為一招「緩兵之計」!然而,陳總統未加全盤關照與思索的是,今日對於憲政機制的「五鬼搬運」,破壞了憲制的法理結構與設計,他日可能成為政局動盪的主因。
政治學界在論述政黨重組時,曾提到「政黨解構」(party dealignment)的概念。意即選民對原有政黨體系普遍存有懷疑,因而政治社會將透過包括選舉等合法性手段,達到解構政黨區塊的重組現象,重新回到傳統體系下的「候選人中心論」。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0.11.25 中央日報第十一版全民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