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方在探討廢核議題時,時常提到要增加再生能源發電的比例,進而取代核電,但是這個想法在本質上是將兩個不同的問題混為一談。其原因在於,核電與燃煤發電,都是屬於基載的發電來源,由於其發電成本低廉,可以全天候發電,滿足基本的供電需求,當面臨用電高峰時,再由較昂貴、但反應快速的天然氣發電補足所缺的電量,如此便是一個相對經濟、穩定的發電結構,而再生能源由於發電量極不穩定,僅能作為更間接的輔助角色。
以目前較為成熟的風力、太陽能發電而言,因為風力與陽光時有時無,造成風力發電的容量因素只有30%以下,而太陽光電的容量因素更低於15%,也就是說,投資鉅額的裝置容量,但是實際發電的度數,卻少的可憐。相對之下,傳統的核能、燃煤等基載發電設施容量因素都在85%以上,其間的差異不言而喻。再者,若要以風力發電取代核四,約需要1600平方公里的土地、若要以太陽能發電取代則約需330平方公里的面積(且夜間無法發電),即使再生能源發電所需的土地取得與環評可以過關,但由於電力無法儲存,因此還是需要非常足量且穩定的基載發電設施做為配套,換句話說,再生能源發電,完全無法取代基載發電設施的角色。
目前風力發電最成功的國家多位於歐洲,但歐洲各國間有電網相連,一旦風力發電不穩,可由鄰國的電網支援,但台灣是海島型獨立電網,一切都得靠自己。目前的再生能源多依賴政府的補貼,因此,我國的財政能否負擔?民眾是否能接受昂貴的電價?產業能否放心投資?這都是隨之而來的問題,不可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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