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25日召開股東常會,為市場關注焦點,圍繞於4G布局暨旗下的國碁與亞太後續合併事宜。國碁電子在5月26日宣布以每股20元、總金額116.57億元,參與亞太電信私募案,此舉使國碁取得亞太逾14%股權,雙方規劃最快今年底、明年初完成合併,以亞太為存續公司。
這有兩大影響。首先,在產業部份,國碁與亞太合併,將會使頻寬總和超過法規上限,行動寬頻管理規則明令,業者持有700MHz及900MHz頻寬上限不得超過總頻寬的三分之一,該法規雖有但書可以讓特殊情況專案通過,但也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議,顯示該項合併案未來還有變數。
第二在方向上,國碁與亞太的合併案,雖然亞太是存續公司,但外界猜測主導權仍會是在鴻海,此過程近似於反向併購,外界常以「借殼上市」稱反向併購,也常對此貼上金錢遊戲標籤,讓合併案在初期,就受到外界質疑。
然而國碁與亞太電信的合併,雖然有可能造成經營權異動,但其經營業務範圍仍是電信,把該案視為單純的借殼上市,對於合併案件並不公平。
而且就是反向併購,這也是證券市場常見的操作手法之一。各國交易所針對反向併購的規範方式是有不同,
美國對反向併購設計有一年的觀察期,而且必須向美國證管會(SEC)提交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報,且限定股價不得低於4美元,符合條件才可順利上市;而英國、香港則較嚴格,只要一有反向併購就要下市,須重新申請上市,完全沒有觀察期。
我國證交所也於2013年12月提出新制度,上市公司如發生經營權異動及營業範圍重大變更時,將對其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六個月,作為公司調整觀察期間,並要求公司揭露未來營運計畫等相關資訊。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後六個月內,公司如符合相關規定,得恢復普通交易,倘仍未符合相關規定,才變更交易方法,…,等等。
準此,我們認為併購活動常被外界視為金錢遊戲,但正常合理的股權交易,是有助於產業發展,因此只要設置明確的遊戲規則,不宜過度負面看待併購活動,以下提出3項建議,以利後續併購活動發展。
一、設定更明確的併購法規,併購活動快速發展,股權交易的型態也常因案轉變,除了特殊目的公司,如特殊目的企業(SPE)、可變利益實體(VIE)等成為併購要角外,衍生性商品也成為操作工具之一,兩大項目加深併購活動的複雜程度,未來應對該面向,應設置明確的規範。避免因規範不清造成裁量空間過大的疑慮,讓業者無所適從,甚至阻礙我國併購市場之發展。
二、特定產業宜以優惠導引合併。目前國內不少產業市佔率分散,生產規模小,進而衝擊產業發展,例如金融、有線電視產業即是例子,主管單位可以考慮主導產業合併,進而使企業更符合生產效率。然而針對特殊產業,除了可以適用企業併購法的租稅優惠之外,主管機關也是關鍵,例如在金融產業上,金管會可以給予特定的優惠,針對新興業務的條件放寬,讓業者更有誘因推動合併,而在有線電視或電信產業,認為合併有利於產業競爭,也可以放寬各項原本限制,藉此鼓勵併購活動。
三、研擬產業整併平台推動合併。當產業面臨重大困境時,也是整併的最佳時機之一,然而政府可先考慮行建構整併平台,參考日本的「產業革新機構」的範例,成立類似機構,穿針引線大力促成合併。
建議未來產業整合平台,可以結合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工業技術研究院、國營銀行等單位,定期對不同的產業研究,認定產業的概況,若產業正向發展,則可以政策鼓勵業者自行發主動併購,若產業已經面臨重大困境,則啟動平台整併機制。透過併購環境優化,可以加強企業體質,提昇產業
競爭力,讓
台灣在全球化環境中,持續取得領先地位。
(本文刊載於2014年6月27日工商時報)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