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替代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
台灣製造業在1950年代曾經歷進口替代,當時以國產的消費品替代進口產品,建立了本土的幼稚工業。但是本土市場很小,生產成本很高,如果想進一步發展需要依靠外銷。於是在1960年,政府開始讓匯率貶值,並將原本對不同商品實施不同匯率的「複式匯率」改為「單一匯率」,又設立了加工出口區、進口的原料在加工出口時可以退稅、進口機器設備也有低利融資,成效頗佳,到了1960年代,台灣從進口替代進入出口擴張時代。
表面上看起來,「進口替代」這4個字對台灣的適用性很短,只有1950年代而已,但事實卻非如此。進口替代,是一個可長可久的觀念,它的精神在於任何一個國家在發展的過程中,都需要用到進口的原料和零組件。這些進口品通常附加價值較高,大多是由先進國家生產或提供的服務,但等到本國產業進步到某個地步,就可以想辦法用自己生產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來替代外國產品。
所以進口替代是一個追求進步的有效方法;比如1970年代的十大建設,其實就是一個進口替代,也有人將其稱為第二次進口替代。十大建設中的中鋼生產鋼鐵,就是以國產鋼鐵取代進口的鋼鐵;另外中油的五輕也是一樣,以國產的石化品替代進口品。進口替代的過程可以說是一波接著一波,從來沒有中斷過。事實上,進口替代的中止將代表
經濟成長的動能受到限制,沒有能力再往更精密的、附加價值更高的生產過程邁進。
進口替代的觀念其實可以應用在任何行業,不過我們最近特別高興的是,金管會把這個觀念應用在金融業。
台灣本地金融業的市場,是以本國為主,雖然有的公司已經到外國設立分行,但是無論規模和觸角,相對歐美的金融機構,都極有限。金管會一直鼓勵業者要出去打亞洲盃,就是一種出口擴張。但是在打亞洲盃之前,有一件事可以有立竿見影的效果,就是進口替代。
也就是說,原本由國外金融機構對本國人提供的服務,現在改由本國金融機構替代。最近一個例子是國際債券投資─過去我國廠商購買海外債券,絕大多數是透過外國金融機構的經銷或購買外國金融機構發行的基金,現在政府鼓勵我們自己的金融機構要有發行海外債券基金的能力,這就是一種進口替代,也是一種進步的象徵。
對於台灣的金融業而言,坦白說這種進口替代早就該做了。台灣的金融業,尤其是財富管理業務,一直有一個外國人覺得無法理解的畸形發展:很多國人都把財富換成外幣,存在海外金融機構,尤其是香港和新加坡,由這些外國金融機構替他們做理財服務。妙的是這些外國金融機構聘雇來服務國人的工作人員,絕大多數是台灣人。由於必須符合外國金融機構的規定,這些工作人員都成為新加坡或香港居民,每一年要在當地停留超過一半的時間,在那邊付房租、納稅、消費。造成了國人把財富託付給國人服務,而此過程中幾乎所有利潤和外溢的消費都奉送給香港和新加坡的奇怪現象。
政府早期曾希望透過自由化的方式吸引國人海外投資回流,但顯然沒有發揮非常大的效果。今天如果想認真推行金融服務的進口替代,海外理財無疑是一個最清楚的標的。我們建議可以考慮將境外金融(OBU)的市場擴大─OBU限制外國法人或自然人才可以開戶,所以國人如果想就近享用本國金融的OBU服務,只能先在外國另設公司,非常麻煩。建議可以考慮凡是已經換成外幣,投資標的又不是國內資產的話,說不定都可以納入OBU的範圍,然後大幅鬆綁,如此很多業務就可以轉由台灣的金融機構來處理。
進口替代的觀念應用在金融業上是非常好的構想,目前為止,至少在國際債券上已經獲得初步的成效。我們希望在這個成效的基礎上,可以更進一步,將國人的財富管理業務也從海外轉回台灣。做好這一步後,會有更多的專業金融服務人員在台灣工作,打好台灣的基礎,讓未來金融業打亞洲盃有更大的成功機會。
(本文轉載於104年4月30日中國時報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