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國商會及歐洲商會分別發表二○○二年「企業信心調查」及「二○○二年建議書」、認為我國面對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於外商來台投資應有正面影響。惟對於外商銀行之業務經營範圍之開放及國內銀行整頓問題遲未獲改善,美歐商界似乎均一致表達對於台灣入會承諾並未能履行之不滿。美商多數在台企業更認為政府之經濟政策缺乏一致性。
筆者雖然諒解外商之看法,但亦對政府處境表示同情,此乃因近一年來國內經濟金融持續惡化,迫使政府專注於國內經濟景氣之穩定及整頓國內金融機構壞帳問題,因而忽略外商需求及國際化之進一步之推動。
眾所周知,國際化與本土化運動的推動,常隨一國經濟狀況而變動。隨著國內企業經營困難,而失業人口不斷攀升,國人要求政策重心擺在內改問題之解決呼聲頗高,乃自然之理。加以政府財政困難,因而欲以財政擴張政策刺激影氣,十分困難。
因此政府擬議中之國家六年建設發展計劃,及國民年金制度之建立,無不朝擴大民間企業參與及提高個人責任為主要規劃方向。為使民間企業參與各項國家建設發展計劃,政府除以稅賦優惠外,實際上僅能倚賴擴大融資降息方式達成目的。至於國民年金制度規劃也朝個人儲蓄制度方式,由提高個人自付額方式規劃,而政府僅於保費中補助一小部份而已,並不保証過高之老年年金給付額。如此才可減輕政府財政壓力。
然而為持續整頓金融機構,固然擴大金融重建基金規模是可行之道之一,但於財政困難之際,中央銀行與財政部應思考進一步開放外資來台收購不良金融機構。尤其是鼓勵外商成立資產管理公司。此外,對於外商銀行營運範圍,亦應順應歐商建議以歐銀綜合性銀行經營模式,開放非金控之銀行擴大經營其它金融、保險及証券業務。
此外,為引進外資,我國應順勢取消各種外匯管制措施。包括廢除外匯指定銀行業務、允許非銀行企業及金融機構均可從事外匯買賣業務及引進外國資金,以擴大淺盤式外匯市場規模。此外,積極建立開放與新台幣匯率有關之匯率避險期貨交易,以配合大量引進外資的政策,均是國際化及本土化並行不應行之策。總之,中央銀行應早日開放國際收支資本帳,以因應外商在成立亞洲資金營運總部之企圖,協助台灣金融國際化,並發展台灣為國際資金市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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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於91.5.9Taiwan News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