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經院發表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評估報告,推估雖可望使台灣實質GDP增加百分之一點八三,但不利電機及電子產品。不過,這項推估無法考量簽訂ECFA後對於台灣國際空間及未來產業的發展。
台灣加入WTO後,本以為經貿空間可以隨著WTO的多邊協議架構,大幅開展。但因二○○三年墨西哥坎昆回合談判失敗,國際間反而回到雙邊的FTA(自由貿易協議)架構。到今年二月,全球共有四二一個雙邊自貿協定,另外,大約還有將近四百個正在協商。
民進黨政府八年來努力擴展,也只談成四個FTA,而且都集中在中南美洲的國家,佔我國整體貿易量只有百分之零點一八。為什麼與其他國家都談不成?這當然是因為兩岸關係。其他國家都在等兩岸談好了,才能跟我國簽。
因此,ECFA對我們太重要了。兩岸簽訂ECFA後,台灣的國際經貿空間,才有開展的可能性。台灣想要成為全球運籌中心、亞太經貿樞紐和台商營運總部,要善用大陸的世界大工廠、大市場,ECFA是最重要之鑰。
近日來社會大眾擔心ECFA簽訂時程可能延誤。雖然經濟部計畫年底前完成協商,但經濟部認為ECFA涵蓋層面要廣,尤其要納入爭端解決機制及關稅減讓的眾多項目,因此還要準備,及推演與大陸的協商。這樣的策略,我擔心可能陷入技術細節中,而真的延誤行程。
我們應理解ECFA由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CECA)演變而來,最重要是取其框架協議的部份,而不是CECA的綜合性廣泛。因此,建議政府趕快將ECFA拉回到框架的精神,也許幾個條文,將兩岸最大的經貿合作誠意寫入。細節,尤其是有爭議的產業,留給未來產業談判去解決。早期收穫機制,該放入的是在喊救命的石化、塑膠原料、紡織纖維,或是影響台灣服務業發展最大的金融業登陸的市場准入等。也就是如總統說的採取架構協議方式來做,將影響較大的項目列入早期收穫先簽。或者連這些項目都不放入,只要說有早期收穫機制,未來有共識的項目談妥就可立即宣佈。
幾個簡單的條文,如果能立即寫出最好。如果條文在談判前無法公佈,拿一個他國簽訂的範本,當成附錄說明ECFA的可能形式,也可免除在野黨的疑慮。甚至在越簡單越好,真正掌握框架的原則下,雙方同意,就可簽署,不用等到第四次江陳會。以免到時江陳會在台北,又遇上年底選舉,成了雙方攻訐的戰場。
經濟部還要前瞻性思考ECFA之後的產業談判,因為後續還有與新加坡、美國、東協、日本、韓國…等的FTA。產業談判,必須要整體以WTO的範疇去思考,而不是針對大陸談什麼該開放,什麼該保護。否則,就會應驗了「部份的最佳,不是整體最佳」的結果,甚至「順了姑意,逆了嫂意」。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2009.7.28聯合報A15版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