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以來,行政院消保會捷報頻傳,不僅為民眾食品安全的把關做了許多「功德」,例如抓出摻了豬肉的牛肉乾、摻了葷食的素食品,以及超量的食品防腐劑與不實的食品產地標示等;近日更對於全台超過三萬支已使用超過40年以上的老舊瓦斯鋼瓶訂出新的檢驗規定,將現行每年一次檢驗,調整為每半年一次,估計在檢驗記錄藏不住的情形下,對於這些「阿公級」瓦斯瓶的汰舊換新將收立竿見影的效果。所謂乘勝應追擊,在此建議消保會允宜考量和金管會合作出擊,挑戰影響民眾身家更鉅,當然難度也更高的房貸與信用卡等金融消費的保護工作。
本月15日美國眾議院提出所謂新版的金融改革方案,其中最具體的主張就是促成聯邦消費者金融保護署(CFPA)的設置。其實,此一構想早自去年九月就由歐巴馬總統所力推,但是由於金融業者的盃葛而一再的受挫,延宕迄今才改由國會提出。歐巴馬總統之所以會提出此一構想,是接受學者專家的建言,認為不論是金融海嘯或是次級房貸的風暴,其主要發生原因就是金融機構與消費者之間權力的不對稱,並因而資訊不夠透明再加上缺乏適當的監理,導致消費者常誤入契約陷阱。一旦受害大都投訴無門,只好搞衝突性自立救濟,進一步引起重大的社會不安。
台灣於數年前成立行政院金管會,對金融商品進行監管,但由於缺乏法源,所以迄今對於金融商品消費的爭議,包括稍早受媒體關注的雷曼連動債、卡債利息計算方式等,都沒有固定的處理機制。這兩年發生金融海嘯,若不是前任和現任行政院長承諾銀行「全保」,可能造成的社會不安嚴重情況實在難以想像。在此鄭重建議,政府的消費者保護工作應該與時俱進,若能將權力與資訊都極度不對稱的金融保險商品也納入消費者保護範圍,儘速修法,建立常態性的單一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制,一則必能紓解庶民不識契約陷阱的心頭大患;二則也可以促進金融保險市場的信心,穩定金融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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