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界期待文建會改制為文化部已經很久了,可是朱宗慶校長在貴報發表的高論,對於文化部的期待顯然與一般人略有不同。我願借貴報一角稍抒己見,供文化界的朋友們參考、指教。
他的主要觀點是「文化是全民的事務,是生活方式的總和」,所以涉及的範圍非常廣,只靠文建會或文化部都不能涵括。文化部雖可以擴大文建會的業務,還是不夠的,還要滲透到政府的各個部門,被部門所用,以便利用文化創造附加價值。他的結論是文化可以「部」的高度來擘劃各部門的文化事務,所以成立了文化部,我們可以期待政府的廿九個部都成為文化部。
在基本觀點上,我非常贊同他的高論,只是在技術上有些差異。幾年來我曾多次表示意見,並不贊成文建會改制為文化部,很少人認真了解我的想法。其實我的觀點就是認為文化是整個政府都有關的事務,不能把它限縮在一個部裏。我一直覺得文建會應該等同於經建會,如朱校長所言,應「成為策劃國家文化藝術發展走向的火車頭」,所以我向來不認為文建會改制為文化部是「升級」,相反的,我認為是降格了。
至此,我們先要分析政府與文化之間的關係。
一般說來,英美系的自由國家,政府不管文化,要伸手,只有出錢鼓勵。我國在傳統上,認為政府對文化負有責任,所以歷次
總統大選,候選人都以文化總統為標榜。只是一旦當選,文化就被淡忘,因為文化實在太難捉摸了。這就是體制外的國家文化總會成立的原因。
可是政府的領袖提到的文化,正是最抽象、最具涵蓋性的文化。比如說「中國文化」或「
台灣獨特的文化」中的文化,實在是包山包海的。一位文化總統要帶我們走向何方?可想而知,當我們感到文化衰微時,期待於政府者是全面的,並不限於文化的附加價值,甚至涉及於價值觀的建立與肯定。為此,政府的每一部會都應有文化的思維與內涵。由誰來為政府突破政治的迷霧,思考文化發展的方向,進而發展為具體的政策呢?顯然,必須有一個像當年經發會那樣的單位,在領導人物的指揮下,把發展的力量貫徹到政府各部會去,文建會原本應該就是這樣的角色。
另一個層次是自下而上的。文化界,尤其是藝文界,對文化的看法就完全不同了。他們都自認為文化工作者,對國家負有責任,應該得到政府的支持。他們不思考價值觀的問題,認為文化是超政治的,所以一個重視文化的政府,就應該在文化上多編列預算,鼓勵文化、藝術的活動,設立推動文化的機構。換言之,他們想到的都是很具體的事務。這類的事務,在過去也都是教育部等相關部會在推動的,但大家不滿意,就想到應有屬於自己人的單位。他們終於盼到了文建會,可是文建會是行政院的幕僚單位,做不了實務,文化界就一直呼籲改制為文化部。這些年來,在文化界的壓力下,文建會一直向文化部移動,目前已經是一個小型的文化部了。
我向來認為行政院文建會的功能未曾發揮,因為政府不曾為文建會設計出適當的機制,文建會開會時各相關部會至少應政務次長出席,報告各部與文化相關事務的進展,經費的運用等。可是目前各部會幾乎漠視文建會的存在,文建會失掉了為國家制訂政策的地位,也無法監督各部會的文化性作業成效,其功能只好向實務移動。
可以想像文化部成立後,會把教育部、內政部、新聞局等與文化相關的業務集中,但在基本性質上不會有甚麼改變,只是期待經費上充裕些而已。要以「部的高度」來管其他部的閒事,恐怕是不可能了。因為失掉了行政院的頭銜,以什麼身份去過問他人的事呢?比如說,你可以問國防部政工人員的文化業務嗎?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經修改後曾登於100.1.13聯合報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