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自民國78年開始推動「優良農產品(CAS)證明」於優良食品;其後制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及「優良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實施標章「自願性」認證及驗證制度,將肉品、冷凍食品、果蔬汁、食米、醃製蔬果、即食餐盒、冷藏調理食品、釀造食品、點心食品、蛋品、生鮮截切蔬果、乳品、水產品及林產品等14類納入。並訂定有各項產品的「驗證基準」,從廠區環境、廠房設施、作業場所、..到品質規格及標示規定,都做了完整的規範;其目的在提昇認證產品品質,使生產者、販賣者及消費者皆能獲益。
根據「優良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第4條,申請優良農產品驗證應具備條件為:「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場)、農民團體或營利事業」、「廠(場)之衛生管理、產品之安全衛生及包裝均符合有關法令之規定」及「廠(場)及其產品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驗證基準」。實施以來,國內已有337家廠商、共6271項產品獲得認證。其中以「肉品」75家、3906項;「冷凍食品」50家、744項;「水產品」38家、265項、「即食餐盒」23家、424項占最大比例,也與民眾食的安全最相關。去年11月21日,CAS標章並且在中國大陸註冊成功,成為登陸產品的品牌保證。
CAS 認證標章實施以來,建立的品牌保證形象,已受到學校、部隊及醫院等有「團膳」需求單位機構的信賴,大多以之為食材優先採購產品。但最近因為學校營養午餐的CAS認證肉品被檢出「瘦肉精(β-受體素)」(β-Agonists)成分,而使得CAS的公信力大打折扣,餐盒業者與食材供應商皆喊冤、聲稱自己是受害者。不過根據去年8月至12月CAS認證機構配合主管機關所進行的一項「學校團膳食材聯合稽查」作業,檢視及查核各餐食業者,是否依約使用CAS 產品,同時藉以瞭解CAS 產品之使用率。結果顯示,稽查11縣市的25家團膳供應業者,皆有同時進用CAS產品與非CAS產品的違規現象,且部分業者使用CAS產品比例偏低。所以,印證出CAS產品認證與稽查的落實有待加強;其實待加強的,也不僅是CAS標章制度一項而已。
事實上,我國的認證制度,除CNS(中華民國國家標準、正字標記)、ISO品質認證、農委會CAS認證之外,還有經濟部的食品GMP標章、衛生署的藥品GMP標章、環保署的綠色標章、…,這些商品驗證制度其實頗有重複或各行其是;但這些不同認證也造成民眾對各類認證標章印象的模糊化,失去辨識效用。另一方面,更多的商品與農漁產品卻因缺乏積極查核管理,從產地生產到加工包裝過程都「黑幕」重重、未有適當健康衛生確認檢驗把關,以致於不時爆出讓社會大眾驚心的「黑心」食品與用品。因此積極整合食品衛生的標準與管理法規,並加強各類產品查驗與稽查機制,實是當務之急。
此外,面對國際貿易商品認證的需求與國際化趨勢,我國其實應該積極整合各項認證體系,並且將「中華民國實驗室認證體系」(CNLA)、「中華民國認證委員會」(CNAB)及「台灣認證基金會」(TAF)併入,建立有全國一致性的標準、檢測方法、驗證準則、認證體系及稽查管理機制,並與國際檢測認證標準接軌。如此才能有制度的妥善規劃事權與分工,使諸如「β-受體素」、「三聚氰胺」、「鄰苯二甲酸酯(DEHP塑化劑)」、「砷」、「膨大劑」、「生長激素」、「催熟劑」、「殺菌劑」…等等,以及其它不應存在或不應超限的化學添加物,不再有出現在食品與農漁產品中的機會,以確保民眾選購食品與加工製品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