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政府正在推動公務員年金制度改革,以建構永續穩定之年金制度,由於該制度改革涉及的層面極為廣泛,受到各界的關切,並提出大量的評論,可惜的是反對黨與諸多輿論內容引用部分數字與資料似乎有所偏頗,與事實有相當的距離,根本就是為反對而反對,以阻撓此次的變革,惟此舉對我國公教年金改革卻沒有任何的好處,本文特針對其批評的內涵提出反駁。
近年來我國經濟成長趨緩,存款利率偏低,年金給付條件優厚,以及人口老化加速,使得軍公教的年金財務狀況惡化,潛藏債務壓力龐大,公務員年金制度確實有改革之必要。政府早就正視此一問題,行政院在民國97年6月就已指示經建會積極規劃老年經濟安全,並在98年11月經建會成立了「年金制度改革規劃專案小組」,從民國99年到101年經建會除研究外,共召開6次小組會議。去年更將相關工作提升至院級,成立「年金制度改革小組」並責成副院長江宜樺擔任召集人。提出「財務健全、社會公平、世代包容、務實穩健」等四大原則,以徹底解決該問題。
政府並於日前提出公務員年金制度改革方案,公務人員退休制將改為「九○制」,延後退休年領;除警察、消防、醫護人員、幼兒園及中小學老師之外,其餘公務人員年資滿卅年、年滿六十歲,或年資滿廿五年、年滿六十五歲才能領月退休金。公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將調降上限至百分之八十。退休軍公教人員18%優惠存款,也將予以調整。而退撫新制實施前退休者,以及已領一次退休金的軍公教人員,因其當時請領金額較少,相對本金較少,基於「保障弱勢」概念,將保存其十八%優存利息,不予變動。
根據媒體報導,去年領十八%優惠存款的軍公教人員約有42.9萬人,編列約801億元。從民國105年起,優存利率將直接調降到12%,光是公務人員部分,政府就可撙節42.3億元;若累積到民國109年止,改以7%加台銀一年定存浮動計息,上限9%計算,針對已退休者共可節省753億元,現職人員可節省123億元,共計五年內政府可撙節876億元,效果相當明顯。
該方案提出後,反對黨與部分媒體即提出大量的評論,主張公務人員的年金仍過於優惠,應進一步調降。公務人員年金改革立意甚佳,惟改革內涵應更臻公平與合理,上述反對的見解不乏引用失真的數據或資料,因而導致錯誤的結論。本文舉出以下事例:
第一,反對黨批評此次改革獨漏政務官:此種說法實與事實差距甚遠,蓋自民國92年12月廢止「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後,政務官已無退休俸可請領;而92年前適用舊制者、橫跨新舊制者,皆比照事務官退休制度改革,自105年起下調18%優存至12%,之後逐年調降1%,至109年調降至9%,預估將有三百餘位政務人員受影響。易言之,根本沒有偏袒政務官的問題,媒體與反對黨不明就裡大肆批評政府獨厚政務官,政府應立即提出反駁。
第二,精算報告對未來投資報酬率及折現率之假設過低,不符合歷史經驗:主管機關委託有關18%潛藏負債的精算報告(「公務人員舊制年資退休經費潛藏負債精算報告書」),以民國100年度20年期以上政府公債平均殖利率1.844%作為折現率,甚為荒謬;未來30年不可能利率都這麼低。美國十年期公債利率過去50年(1962-2012年)平均數為6.52%,比精算報告中的折現率高出甚多。
事實上,在由同樣主管機關委託的另一份報告中明言:「我國無長期(10年以上)與活絡之高品質固定收益之公司債券市場,依據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19號之規範…採用政府公債之交易利率訂定折現率…由於僅將政府公債之利率納入考量,而未考慮退撫基金之投資策略,造成依據此公報建立之折現率假設低於一般之水準,且可能過於保守。」
在目前低利率環境下,以此種超低折現率所估算出來的未來政府負債,必然被過度膨脹,所計算的財務風險,必然被過度誇大。如果根據這些數字來做決策,必然過度躁進、形同暴衝,非常不智。事實上,如果我國各壽險公司的未來保單負債,也用此種折現率來估計,則現在幾乎每家都應當宣布倒閉。
同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第四次精算報告書」,及「公教人員保險第五次保險費率精算報告書」,將未來50年投資報酬率訂為每年3.5%,也是偏低。對於未來財務狀況的分析,一樣將過度悲觀。
第三,亦有媒體指出台灣的公務員退休所得替代率偏高,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家平均所得替代率只有58%、日本34%、英國31%、德國40%、法國51%、韓國67%,只低於希臘的93%。然而,這樣的比較對我國的公務員並不公平,若要進行國際比較不能只比較退休的所得,也應比較公務員退休前的薪資與民間的差異。眾所皆知,我國公務員薪資普遍低於民間的薪資,尤其中高階層的公務員差距更大。在台灣部長薪水約十八萬,僅為香港的科長的薪資水準,新加坡部長薪水更是台灣十倍。
第四,媒體上所指的公務員所得替代率八成,乃是根據銓敘部的資料。惟需注意的是,上述數據並不包含年終獎金與考績獎金,而當前多數的軍公教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業已被取消,因此實際的所得替代率將會下滑至七成左右的水準(80%×12÷13.5=71.11%),已經與民進黨主張的所得替代率相當接近。
政府無畏社會的龐大壓力,秉持制度的合理性,堅持理性改革。國民黨於2008年重新執政後,除了此次的變革外,已經針對公務人員的相關制度進行了五項改革,包含民國99年7月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案,退休制度從現行「75制」改為「85制」;民國99年8月修訂公務人員退休法第32條,將退休所得比率上限明定為75%至95%;民國100年1月完成「所得稅法」的修正,取消「軍教免稅」;民國100年1月對領月退休金的特任官優惠存款金額設定上限,由原有333萬元降到200萬元;民國101年12月通過行政院年終慰問金的改革版本,決定取消全面發放,改成只有退休俸在兩萬元以下以及因公傷殘者為發放對象,絕大多數公教退休人員均被排除在外。
政府針對軍公教退休制度的改革決心相當值得肯定,然改革內涵將對為數甚眾的軍公教及其退休人員受到影響,應更加謹慎,注意制度的公平性,避免過度剝奪公務人員的權益,影響優秀人才投入公職的意願。有優秀人才願意加入政府,投入公職對國家的長期發展甚為重要,不可不慎。
從本文的內容可知,許多輿論對此次年金改革的批評根本未深入研究政府的年金改革方案,乃為反對而反對。或許本次的方案並未臻於完美,仍有部分仍須修正,但執政黨不顧政黨之私,為國家長遠發展提出可長可久的年金制度,乃是向歷史負責任的最佳典範。盼望在野黨能拋棄意識型態,一起為台灣年金改革而努力。
(本文刊載於2013年2月3日中央日報星期專論)
(本文謹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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