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美國第4起狂牛症事件影響,原本排定4月底審查攸關瘦肉精的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延至本(5)月7日由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進行初審,經過表決結果乃通過在野黨所提肉品不得檢出瘦肉精之版本。對此,立法院院長王金平表示,一切相關條文將送立法院院會處理,最後還需透過朝野協商才會定案。
行政院院長則表示希望各方應理性從國家角度來看待美牛事件,以兼顧國人健康與台灣對外經貿關係前提下,持續向立委說明政府政策與加強溝通,並派員前往日本考察汲取美牛經驗與強制標示的措施,否則若因美牛開放問題影響到台灣對外經貿,影響加入自由貿易協定(FTA)的進程,將不利國家利益長久發展,可見後續一個月的協商會期為現階段政府最重要的挑戰。
過去三個月來,政府為妥善解決爭議不休的美牛瘦肉精議題,集思廣益,邀請各界專家學者召開三次技術諮詢小組會議,從一開始秉持的「專業考量、風險控管」,到行政院提出了「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四項原則,規劃出行政院版本的「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充分尊重科學專業下,政府的政策已考量到食品安全、國內畜牧產業的發展以及符合國際規範。但似乎多數消費者仍無法降低心中疑慮,顯然政府需要再多加強宣導政策內容,與民眾建立溝通平台。
那麼應該如何使大眾瞭解政府的政策呢?基本上,美牛問題牽涉甚廣,包含對外的國際關係與國內食品安全。一般而言,由於肉品為廣大消費者民生必需品,其利害關係相較國際關係比較強烈,然而以台灣未來的經濟發展角度而言,鞏固台美雙方信任之貿易夥伴關係也甚為重要。故建議政府應從先從消費者關切食品安全角度說明政府因應措施,再分析美國對我國加入區域經貿整合的重要性。
首先,在肉品食品安全上,政府必須徹底執行三管五卡,做好檢疫防疫的把關,對於頻頻爆發美國進口肉品檢驗出含有萊克多巴胺,造成民眾對政府食品安全把關喪失信心之虞,更應該積極落實源頭管理,採取逐批檢驗進口牛肉,尤其是美國爆發第4起美牛狂牛症後,對市場所有肉品的查緝與不合格案件,一併將資料公布於網站,以建立消費者對政府的信心。
其次,說明食用飼料添加萊克多巴胺後的肉品是否對人體有害?這也是目前立法院初審通過「零檢出」版本與美國看法歧見之處。由於萊克多巴胺為美國允許合法使用。因此,美方希望台灣應依世界貿易組織(WTO)《SPS協定》之規定,以科學證據訂定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最大容許殘留量(MRLs)。
有鑑於此,政府經整體評估後提出「安全容許」,參考先進國家的標準,訂定安全容許量,以客觀角度及遵循國際規範尋求雙方最佳平衡點,同時政府也提出「強制標示」,尤其是直接提供膳食場所有效區隔肉品產地來源,建立機制並主動對消費者提供完整資訊,以降低民眾對肉品風險的疑慮。
那麼進一步來分析台灣對外關係,台灣為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國,自然必須遵守WTO下相關規範。依照國際經驗顯示,歐盟於1996年禁止含荷爾蒙之牛肉進口,此舉卻遭美國、加拿大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控訴,爾後WTO於1998年認為歐盟不具備充分科學證據之風險評估下採取禁運,判決歐盟敗訴,以至輸出國申請報復。換言之,若我國禁止某種添加物飼料之肉品進口,則必須負擔科學基礎的舉證責任。觀察目前鄰國日本、韓國在牛的肌肉訂為10 ppb,同時協助進口、通路商「通路分流」,證明只要配套措施完整,是可以有條件開放美牛,建立友好貿易關係的。
鞏固台美經貿關係甚為重要,台灣受到美牛議題影響已延宕TIFA近五年,在許多經貿事務與溝通上中斷許久。反觀日、韓積極處理美牛問題,加速區域貿易自由化的腳步,今年3月美韓FTA已經生效,而日本政府也排除萬難決定將加入TPP。因此,政府必須把握協商期間,加強與立委和民眾的溝通,儘速解決美牛議題,以避免衝擊台灣加入FTA談判的腳步,而在國際經貿關係被邊緣化。
(本文刊載於2012年5月11日中央網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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