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與南韓已簽署
FTA談判紀要,我國若在明年上半年前無法獲得大陸同等待遇,勢將對面板等產業造成重大衝擊。
兩岸雖早已在去年6月21日簽署
服貿協議,惟歷經17個月的朝野對立,該協議迄今仍未獲立法院同意。雖然經貿自由化對各國弱勢產業之影響無法避免,但經貿自由化已是全球一股無法嚇阻的力量。不論是
TPP或是RECP,都在醞釀將亞太地區國家整合為類似歐盟的自由經濟體。此構想一旦成型,將有助於促進組織內成員之經貿互動,但卻不利於其他國家與該組織成員之貿易。
加速自由化 時勢所趨
台灣經濟相當依賴外貿,在現實外交困境下,想加入TPP或是RECP有兩項不可或缺的要件。就外在而言,需要大國的支持;就內在條件而言,則需加速自由化的腳步。就TPP而言,若無
美國支持恐不易加入;就RECP而言,若無大陸支持也不可能加入。在參與TPP或RECP皆不易的情況下,
兩岸經貿關係的自由化,或許是現階段我方所應努力突破的重點。不論是服貿或是貨貿協議,只要是對我國整體經濟有利,朝野政黨理應捐棄成見,共同致力於推動兩岸經貿自由化。
今年4月太陽花學運之退場,係因行政院同意學運訴求,先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再審服貿協議。惟監督條例草案早已送至立法院審議,卻因在野黨杯葛,遲遲無法付委。縱使在野黨對行政院版內容不同意,還是有責任將相關提案併案進行審查,俾便回應廣大社會所期盼的監督條例能盡速法制化。
監督條例旨在透過立法監督行政締約過程,及規範立法院審查協議的程序,只要不違反憲法權力分立界線,本質上應屬國會自律範疇,由立法院以內規規範即可。如今立法院不僅怠惰將自律事項讓予行政部門,更遲遲不作實質審查,豈不令人質疑在野黨與學運當初提議先制定兩岸監督條例的目的,只是為了阻擋服貿協議,而非真想建立監督機制。
監督條例 應盡速立法
既然在野黨已應允先制定監督機制,就沒有理由一味杯葛,否則徒然令人覺得在野黨只是為反對而反對。學運期間在野黨立委疾呼監督條例立法之急迫性,但200天過去了,竟然連開啟討論監督機制的機會都不可得,更遑論實質處理服貿協議了。如今中韓已簽署FTA,台灣是首當其衝最大受害者。面對此一危機,在野黨仍然無感?
有人將問題歸咎於立法院的「黨團協商」制度,少數動輒以協商程序凍結議程,黨團協商不見謀求共識的意義,反而淪為在野杯葛的工具,導致少數綁架多數、小黨勒索大黨。在野黨固有權監督執政黨,但絕不應惡意杯葛實質審查程序。若朝野無法獲致共識,執政黨也不宜任由該議案懸而不決,應該積極完成立法。
我們不否認服貿與貨貿協議會影響台灣特定對象,但是不通過,也會嚴重戕害台灣許多產業在大陸市場的
競爭力,進而影響台灣整體經濟的發展與
勞工的權益。既然自由化趨勢不可逆轉,我們只能積極面對此一趨勢,並備妥相關救濟機制幫助受影響的企業或勞工。一味鎖國,不敢面對自由化的大趨勢,台灣經濟還有明天嗎?
(本文刊登於103.11.13中國時報A22版時論廣場)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