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2009年在路邊自找工作的墨西哥失業者。)
失業問題持續惡化,不論是國際經濟景氣疲軟亦或是新政府治國無方所致,都讓「永續就業」成為市井小民生活中最重要的事。為了化解此一困境政府除了舉辦各式全國性會議,希望能凝聚共識,提出政策安渡難關,亦不斷釋出預算製造短期性的工作機會,以阻止失業率的持續攀升,但事與願違,從五一勞動節的失業勞工大遊行,到「反失業、救經濟、要工作」、「失業真恐怖」等活動,再再說明失業已成為人們揮之不去的夢魘。
秋鬥前夕工運人士提出打擊失業九大主張,並希望兩岸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際,能簽約共同保障雙方勞工就業穩定。勞委會則回應;「沒有對不起勞工」並以表列方式說明其施政成果。兩方對話看似無法聚焦,實際上彼此是對台灣加入WTO後,恐加深失業問題之嚴重性,提出訴求與回應。
全球化的趨勢讓低勞動成本地區,對傳統產業頻頻放電,勞工擔心太過強調勞動條件(諸如:工時、退休金、資遣等)的保障,反而會把廠商給逼走,因此,期待由政府承接部分過去由雇主所負擔的社會責任,使企業得以續留台灣,以避免工作機會外流。
而勞委會則就其所管業務,針對經發會共識;「建立勞資協商機制」、「制定失業保險法」等,修正規範勞動者結社、協商及爭議的「勞動三法」,以因應全球化的影響,讓勞資對話,藉著勞動條件的彈性調整,達到彼此雙贏的目標,並制定「失業保險法」建構就業安全網,試圖以此減緩失業所造成的社會衝擊。
面對失業問題,早有學者提出鬆綁勞動法令,建議廢除基本工資、修改勞退金制度等,並由國家保障失業者之經濟生活安全。然亦有人持相反意見,認為應提高部分勞動條件,以促使產業轉型、升級,並舉新加坡為例,其勞退金企業提撥率為20%,為符合此一標準廠商無不盡力提高產值,無法適應者自然以關廠、外移因應之,藉此達到調整企業體質、加速升級之目標。
仔細分析「雇主責任與社會福利」及「降低勞動條件,以交換企業續留台灣」兩者,即可發現由失業所衍伸的社會福利與產業政策問題,過去台灣長期處於經濟成長的局面,勞工若不滿勞動條件,多數以換工作的方式尋求解決,所以「對原有工作不滿意」是往日失業的主因,而今卻由「工作場所關廠歇業」取代之。由於失業是被迫產生的,故有「降低勞動條件,以交換企業續留台灣」之議,且希望由國家承接部分雇主責任,以減輕企業負擔活絡就業市場。
原則上,政府應擬訂產業發展政策,針對人才需求趨勢,培養勞動者之就業技能,才能真正活化就業市場解決失業問題,對難以透過職訓增強其工作技能者,改由社會福利部門接手,以保障其基本經濟生活。然因現階段的產業發展政策不明,難以區隔朝陽工業與夕陽企業,以致無法針對朝陽工業所需人力進行培育計畫,勞動者參加職訓結業後依然找不到工作,也無法協助夕陽工業外移,達到產業升級的目標。
卻見由主管經濟政策末端事務的勞委會修法,美其名為鬆綁勞動法令,卻是治絲而棼,反而增加許多勞動特別法,像是給雇主合法程序去解雇員工的「大量解僱保護勞工法」,亦或是四擇一的勞工退休金新制等。無法從具體的產業發展目標中,進行兩岸產業分工,或是重點產業培育計畫,只是讓我們走回頭路,等到把多年儲蓄的老本吃完,真正的苦日子或許才剛開始。
(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