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處公布今年(100年)2月就業調查,隔天翻開報紙只見A報斗大的標題寫著「臨時工到期2月失業率比1月高」,B報對同一條新聞則以「季調後降至4.59%,2月失業率續改善」下標。讓人搞不清2月份的失業率到底是多少,找出主計處原始數據細端詳才發現;兩者都沒錯,差別在是否納入「調整季節變動因素」。
2月大都適逢農曆春節過後,傳統上民眾習慣在領到年終獎金後換工作,加上年前的臨時性工作結束,因此待業的人較多,所以分析失業率時一般會納入「季節因素」加以調整。正如每年6月的畢業季,勞動力市場因新添的求職生力軍而使失業率攀升,此時分析就業問題亦會考量「季節因素」。
今年2月的失業率表面上比前一個月多0.05%,但從受僱員工比1月份增加6千人,非自願性失業人數持續減少,長期失業人數為近2年新低。而104人力銀行在2月份的調查亦顯現,近5年來的最大缺工潮已經湧現,加上平均薪資已恢復至金融海嘯前之水準,使得「全國就業e網」的調查顯示有66.83%的受訪者預期今年企業會加薪。無怪乎失業率經「季節因素」調整後會從4.69%降至4.59%,呈現連續18個月下降的趨勢。
數字固然會說話,但求「真」求「實」仍須深入解析,就像同為失業率,為何在中國大陸要以「城鎮登記失業率」稱之,即是中國大陸的失業率統計僅限城鎮地區,同時必須是有登記者才算數。所以依照統計數字分析社會現象時應特別留心,同時要多蒐集相關資料比對,才能呈現較符合事實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