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肆虐全球,嚴重衝擊各國經濟。
台灣疫情控制得當,已經連續44天無本土案例,經濟解封在即,各界無不期盼消費能盡快回溫,蘇揆也裁示若能順利度過第4個14天(等於4個潛伏期),即6月7日起政府將擴大開放國內民眾正常生活,不用等到端午節。據報導政院擬砸460億發「振興券」刺激買氣,依規畫每人花1000元可換3000元振興券,沒有排富及年齡限制,預計7月上路。
折價券的概念是廠商基於競爭或快過期為特定商品的促銷所採用,換言之,是利用折扣誘導消費者購買特定商品。但對政府而言,是在於刺激全民多消費而且能雨露均霑,不需要用折扣來誘導消費,簡單地給票券拿去消費即可。採用票券而不發現金的目的是為直接刺激消費,而不會拿現金去存起來。但票券使用上應該等同現金,即不用限定購買用途,才能刺激買氣擴大各行各業消費,達到雨露均霑目標。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日前表示,馬政府時期的消費券效果不如預期,才改成花1000給3000振興券,希望把錢變大和很多企業合作,刺激內需。
事實上,振興折價券即是一種消費券,不同的是要先支出一定金額又限定使用用途,但不必要的限制反而會使政策效果大打折扣。因要先付現購買折價券,有人會因用途不符需要就不會去申購,或有人財務較緊沒錢先付現而只能作罷,換言之,只有鼓勵部分人而不是人人消費,效果不僅打折而受惠特定族群和特定行業,欠缺公平性。
所以,花1000元換3000元的振興折價券,還不如直接發給每人2000元振興消費券,人人可用。但這樣就等同馬政府時代的消費券,而當時的消費券還給每人3600元且不限定用途呢。現在不發消費券反而採用更不具效果的折價券,可謂政策倒退櫓!且和特定行業合作更容易被批保護特定產業或企業而落人口實。
為簡化行政作業手續和時效,建議直接發放消費券,可利用防疫經驗的買口罩窗口,不用預約,不限時段,採實名制取件,人人可領,但票券使用上不限制使用人以鼓勵流通,只限一定的使用期間即可。票券還可以轉售,不但可加速流通,也可讓有現金需求的人可以折價換取現金,人人得利,這才是真正的消費券2.0,相信會比馬政府時代消費券更有刺激經濟效果。
為政不必擔心意識形態,好的政策還要配合有效率的執行力。振興消費券2.0應盡快上路,讓已低迷許久的經濟早逢甘雨,則人民幸甚!
(本文刊於2020年5月27日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