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TSMC factory。)
雖然是在意料之中,但沒想到來得如此之快,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日前證實該公司在
美國設廠的第二期計畫將切入3奈米製程,第一階段是當前台積電已達量產的最先進5奈米製程。
美國的計謀是先押著台積電去設5奈米廠,接著得寸進尺,要求進入3奈米製程,然後第三階段決戰2奈米,取台積電而代之。過往張忠謀始終在抱怨美國的生產成本太高,那麼,台積電為何還要去投資設廠?
美國將先進半導體視為經濟與國安攸關的策略性項目,難道
台灣就不是?有人說,台積電第一期廠5奈米製程是為了配合賽靈思公司等包括戰鬥機軍用晶片的需要,但是軍用晶片的數量對5奈米廠的產能只是戔戔之數,能養活這龐大的投資嗎?為了養活這重大投資案,分掉的不就是台灣的產能、削弱台灣的
競爭力?
為了防堵大陸半導體的進一步發展,美國對大陸公布新的出口管制,將所謂的先進製程定義為16/14奈米以下,5奈米、3奈米不就是領先好幾代的最尖端製程,為何還有官員在為台積電美國第二階段3奈米製程擦脂抹粉,宣稱屆時台灣台積電已進入2奈米製程?技術的推進誰敢保證?為了國安,美國壓迫台積電前往設廠,台積電無法抗拒;相對地,台灣把最重要的國安支柱移往美國,甚至帶走台灣的供應鏈,請問:是誰在出賣台灣的國安?
對大陸全面管制出口必須其他國家配合,美國鴨霸地採用「外國直接產品規則」(FDPR)拖盟友下海,包括外國企業,凡是使用到美國的技術、軟體、設備等生產的晶片、設備等均不准出口到大陸。比照FDPR的設計,美國的軍用裝備使用了台灣生產技術的晶片,台灣難道不能要求美國銷售該等戰機、飛彈給我方?台灣真的軟弱到手中握有談判籌碼,卻只會卑躬屈膝?12月6日台積電美國廠設備進廠典禮,我受邀參加的政府官員現場還能擠得出璀璨笑容嗎?
日本為了推進先進晶片製造,經產省於11月宣布由豐田汽車、索尼集團、電裝公司、鎧俠、NEC等8家企業共同成立名為「Rapidus」新公司,以「Beyond 2 Nano」次世代運算邏輯半導體製造技術為目標,計畫2027年完成建廠生產、2030年前後投入代工領域。顯示未來2奈米競爭將是比現今3奈米更激烈的局面,但我們的政府呢?
日前行政院會通過被稱為「台版晶片法案」的《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會後的新聞稿充分暴露出相關官員的無知和信口開河。依該條例修正草案規定,符合嚴苛條件的極少數企業其研發費用可以享受25%、設備5%的所得稅抵減,其他企業抵減率則只有15%和5%,號稱是史上最高研發及設備投資抵減,卻不知2002年1月實施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可抵減35%、設備抵減5~20%,才是歷史最高,且無附加嚴苛條件的限制。
最可笑的是,把《產創條例》修正草案當成「台版晶片法案」的人,根本不懂美國《晶片法案》的內容。除了稅方面的獎勵,美國《晶片法案》最大的一筆錢是用於補助先進晶片廠投資,此外,還包括對研發和人才培訓的支持。在研究發展補助方面,最主要的是要成立國家半導體技術中心(NSTC)和國家先進封裝製造計畫(NAPMP)兩個機構,強化美國的研發生態體系,目標就是要取台灣半導體而代之。
而台灣呢?台灣的研究機構在哪裡?台灣最重要的產業技術研究機構工業技術研究院早就被政府晾在一邊了。在半導體技術推進到摩爾定律的接近極限,技術創新的突破迫切需要跨領域技術的整合,突破美國的鎖喉是國安的關鍵,擁有跨領域的技術和人才的工研院必須要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如果政府只會歡送「護國神山」外移美國,什麼事都不會、也不做,這與出賣國安有何差別?
(本文刊於2022年12月3日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