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總統府,「ECFA服務貿易協議商機論壇」。)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與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
TPP)是目前
台灣最受關注的自由貿易協定(
FTA)。ECFA由當初簽署時意見兩極化,到目前台灣社會接受度較高,希望可以繼續維持以早期收穫計畫為主軸的既有內容。
早期收穫計畫包括服務業及貨品兩部分。在服務業早收計畫中,雖然中國大陸放寬台灣的銀行、保險及證券業在大陸營運限制;但迄今大陸金融業還是本土企業天下,市占率長期居高不下,其他外資企業很難開疆闢土。然而貨品早收計畫項下產品對大陸出口,雖然只約占台灣總出口5%,但在台灣區域經濟整合環境艱困,進展有限下,卻是目前對台灣最有效益的FTA。早收產品包括石化、紡織、機械、車輛零組件,以及農業,中小企業受惠不少。
今年中國大陸對台灣禁止約2,500項大陸產品進口的措施,展開貿易壁壘調查,之後大陸官方首次表態考慮以終止ECFA做為反制;引發我國強烈批評中國大陸跳過世界貿易組織(WTO)機制,違反經貿規範不先進行諮商,逕行採取單邊行動的政治操作。
ECFA算是一未完成的FTA,目前台灣對ECFA主要爭議在於是否重啟談判,完成其他的項目。而主要爭論焦點是開放大陸
勞工的疑慮,以及在
兩岸關係不佳下,是否有必要與對岸展開談判。
事實上,ECFA從談判開始並未開放大陸勞工來台,也未開放大陸專業人士來台執業。但在無法立即澄清下,演變成開放大陸美容業及計程車勞工來台,口耳相傳成「洗頭洗髮兼洗腦」,及「小黃變小紅」的謬誤情況。
在目前全球FTA中,即使如高標準的CPTPP也未觸及勞工開放議題。在CPTPP第12章只有針對商務人士短期進入有所規範,更明文規定不適用於影響自然人尋求進入另一締約方就業市場之措施。
ECFA由簽署時意見分歧到目前接受度較高,顯示國內可以較客觀的角度評估。ECFA是否只維持現行規模,還是應繼續深化?在評估之前,台灣應認清未來可能的發展。
目前兩岸均申請加入CPTPP,目前CPTPP對於新成員加入除了要求大幅開放市場之外,也要求遵守CPTPP規範。以CPTPP第一個新加入成員英國為例,在其「入會議定書」中,原則上與所有成員共同遵守CPTPP規定。
若是未來兩岸均有機會加入CPTPP,如何建構兩岸在CPTPP架構下的新關係,就必需有縝密的規劃。因為CPTPP的範疇,遠遠高於ECFA,所以未來無法以ECFA來處理CPTPP的問題。不過以台灣目前的環境,以及國家安全考量,很難將CPTPP高標準規範適用於中國大陸。未來如何在CPTPP架構下,對大陸措施仍保有更多的例外及彈性,可說是非常關鍵。
當然如果未來大陸被擋於CPTPP之外,而台灣有機會加入,台灣只需評估在ECFA框架下的
兩岸經貿關係。ECFA如果不繼續深化,如何維持早收計畫,以確保既有成效?如果決定進行後續談判,如何在既有兩岸監督機制進行?是否需與時俱進翻新ECFA內容?都是不可或缺的配套措施。
台灣也必須評估大陸的可能立場,目前大陸官方似乎聚焦在處理台灣對大陸進口限制,並以終止ECFA做為反制籌碼。所以一切要等到正式調查結果及後續措施均出爐後,陸方態度才會較為明朗。
ECFA不但是兩岸經貿關係的風向球,也牽動台灣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台灣對此應有完整的策略。
(本文刊於2023年12月12日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