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政府財政陷入困境,收支缺口愈趨擴大,不但債務累積速度驚人,各種支出項目的壓力又無明顯緩和的跡象,識者無不為我國未來財政情勢的發展充滿深重的危機感。即因如此,去年召開的「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才會決議另成立「財政改革委員會」(財改會),全面檢討政府收支兩面的各項問題,徹底改善我國財政制度與法令規章的缺失,俾在五至十年內能達到政府收支平衡的目標。財改會成立至今已近九個月,針對相關的改革議案或研究報告建議已陸續展開討論,由於其決議事項關係著未來我國財政改革的方向與幅度,影響至為深遠,故其每項議案的可能結論皆值得吾人慎重關切。
日前財改會就財政部賦稅署所提銷售稅制改革方案進行討論。該案建議取消貨物稅中不具特種銷售稅課稅意義的應稅項目,包括橡膠輪胎、水泥、飲料品、平板玻璃,以及電器等共五類產品,稅收損失約一百七十億元,另亦同時建議廢除印花稅,稅收損失約七十五億元,而為維持「收入中立」的改革原則,方案中更首次以政府立場提議適度提高營業稅率來彌補稅收損失。坦然言,財政部這次所擬的銷售稅制改革構想,較諸以往更為宏觀而務實,不但符合租稅改革的理念,更切中長期以來我國銷售稅制所存在的問題癥結。根據報導,會中大家對於取消或廢除課稅的內容皆無異議,倒是在調高營業稅率的議題上,引發了激烈的爭辯。有趣的是,反對提高營業稅率的有學者、有企業、也有政府機關的代表在內。三者的論點固不盡相同,但其背後形成的壓力,已明顯襯托出實際稅改工作的障礙與困難程度。
調高營業稅率立即帶給社會「加稅」的衝擊,自然不是政府輕易敢做或願意貿然承擔的風險,是故財政部如此提議一定有其不得已或無其他更佳替代方案可選擇的苦衷。其實,我國稅制的問題重點並不在該不該加稅,而是在如何限縮不當的租稅減免。如今,須要面對加稅的可能,完全是以往過多不當租稅減免所造成的結果,若租稅減免的範圍可大幅減少,在正常的經濟成長表現下,政府萬無談論加稅之道理。只是截至目前為止,我們的政治環境讓租稅減免的政策,不但「易放難收」而且常被「擴大加碼」,致使各稅稅基嚴重崩塌與侵蝕,短期間似乎難有改善的機會。營業稅率的提高無非是再次凸顯出政府對租稅減免擴大後財務壓力的擔心,將其與取消某些貨物稅應稅項目及廢除印花稅等方案相互掛鉤,應該是財政部一項正確且有擔當的作為。
財政部所面對的租稅減免壓力乃來自各方,或為利益團體,或為民意代表,或為政府其他行政部門。利益團體利用遊說來爭取租稅減免的優惠,或保障其既得利益的不受減損。民意代表為爭取選票、討好選民,常競相浮濫開具各種增加支出或租稅減免的選舉支票。政府其他行政部門則常居於本位立場,以遂行自身業務推展與績效為考量。慷國家財政之慨,增加財政部財源籌措的負擔。這三種勢力一旦進行利益結合或交換,則財政部所面對的壓力將更難以抵擋。在阿扁上台後的這二年,政府掌控的資源正在進行大規模的解構與調整,一股新的政商關係亦正在快速的形成中,陳總統的很多決策受制於此特殊環境情勢的斧鑿痕跡,歷歷清晰可見。從而,在租稅上,大量而特別目的的減免措施,正逐漸搭乘這個趨勢的順風車。從土增稅的減半二年,金融營業稅的未來免稅,到擴大產業五年免稅適用範圍等,在在皆與此有密切關聯。
要解決這個惡性循環的問題,我們亟須要一套新的租稅減免決策機制。首先,總統應更加尊重財經的專業性信賴財經部會的專業能力與決策判斷,尤其應該避免政商關係的不當干擾,造成偏頗式租稅利益的不斷擴大。其次,民意代表既有各自選區的選票壓力,自很難強求其放棄選舉利害的考量,但為能平衡不同選民或利益團體間的利益,我們主張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任何牽涉到重大租稅減免的議案,皆須經由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得行之,用以發揮民代間相互牽制的效果。其三,政府其他行政部門若有意採行租稅減免政策,行政院應要求該部門負責擬具完整的政策合理性分析,除了經濟面的效益分析之外,更須要有租稅面的影響分析,藉以了解目前政府財政狀況可容忍的減免限度,以及該項減免措施對租稅收入的可能衝擊。此外,經建會或負責財經事務的政務委員,應該以中立的角色,發揮協調與整合的功能,不可先有立場而致破壞了行政團隊運作間原應有的合理機制。
上述租稅減免決策機制若能建立起來,未來財改會所提的各項改革方案才有可能順利推展,而政府不當減免租稅的惡化情勢亦才有可能獲得改善。相反地,這次的改革,如果不能對此達成共識,則在「只能減不能增」的稅改宿命下,我們寧可選擇維持現狀與原地踏步的立場,堅決反對任何財改會所提出的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