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進黨籍立委林濁水在一場電視辯論會中表示,前總統李登輝應該為當時的「黑金政治」負責。此語在遭到其他在野黨代表質疑「民進黨不是口口聲聲說要掃除黑金?難道不需要負責?」之時,他尷尬地認為「黑金當然是要掃的啦‧‧‧」,一時之間,道盡了民進黨政府陷溺於「口號歸口號、行動歸行動」的施政窘境。
陳水扁總統在競選期間,曾有一句喊得震天價響的口號--「阿扁沒包袱、黑金一定除」;然而一年半以來,「黑金」除了沒有呢?台中市副議長公然遭到綁架,案情諱莫如深;多位立委參選人服務處遭到槍擊,甚至大肆掃射;就連法務部視為「指標作用」的「羅福助提報流氓案」,都因缺乏「程序正義」與認定要件粗糙,而備受攻擊,甚至傳出羅福助與執政當局「交換條件」退選,還「指名」要某位立委「當心」等等。
民進黨政府對於上述事件,誆稱為「是國民黨時代留下的黑金」與「羅福助是當時國民黨為借重他而扶植起來的」。但是,前述的選言假設必須植基於「現任政府是斷然可與黑金劃清界線」的全稱命題之上。因為,若非民進黨政府提不出「掃除黑金」的具體方案,以及與「選舉金主」、「政治恩客」之間糾葛的共生關係,又怎會在「乾淨選舉」與「掃除黑金」的步履上趑趄不前呢?這是「民進黨政府=說謊政府」恆真等式「可證偽性」的適度檢證。
政治學者杭廷頓認為「政治社會中組織與程序的力量,依賴於其所得到的支持範圍與制度化水平」。因而,當「乾淨選舉」成為通往「掃除黑金」的充分選項之時,負責任政府的經驗邏輯就必然不會產生「趨避衝突」。因此,民進黨政府應該立即展示「乾淨選舉」與「掃除黑金」的決心與行動,落實國民黨時期查察賄選、買票與暴力事件的具體作為,使「乾淨選舉」與「掃除黑金」成為台灣政治的「制度化水平」。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0.10.16中國國民黨全球資訊網時政短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