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金管會鼓勵國銀擴大對「新南向國家」的放款總額,參酌東協十國
經濟成長率,目標年放款要成長3~7%,且以每年核准國銀赴新南向國家設3個據點為目標,並訂定「獎勵本國銀行加強辦理於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授信方案」,對辦理放款績優銀行予以表揚。
國銀配合新南向政策其實是先前鼓勵國銀打亞洲盃的延續,只是隨著新南向範圍愈畫愈大,甚至比多數人想得還要南-十八國中也包含了澳洲和紐西蘭,不禁令人憂心,
台灣經濟規模不大,新南向政策能發揮多少效果?
從國銀放款總額業績標準來看,金管會訂定參考東協十國成長率,而非所有新南向十八國,奇怪的是,若以金融業配合產業布局而論,經濟部規畫第一波交流國家為印度、印尼、泰國、馬來西亞、菲律賓、越南六國,是否應以這些國家的經濟成長率為第一階段參考標準?還是新南向政策看似願景宏大,其實只求亂槍打鳥,各部會擬訂計畫前沒有協調,只求統計數據好看?
我們想知道,金管會在訂定銀行業績標準的同時,承襲蔡政府一貫不負責任的風格,不忘提醒國銀布局東南亞「不要做惡性競爭,風險須自我評估」,然而政績壓力下,獲得金管會准出許可相當容易,假設39家本國銀行完全配合新南向政策,隨經濟部規劃的三梯次產業布局設點及擴大授信,怎麼可能不一窩蜂?何況銀行需要考量業績,自然傾向前往具獲利潛力的地方設點,除了口頭警示,金管會有其他的指導嗎?
國銀早在新南向政策開始之前就積極南向佈局,現在最主要的問題其實是難以獲得准入許可。
去年國銀在東協十國獲利達80億,較前年成長近一成,其中半數來自新加坡市場,其次是越南15億元、柬埔寨6億元。在當局高調宣布新南向成果的同時,20家分行在苦等東協國家准入許可,有9家國銀、共10分行,等待越南政府核發分行執照,其中6家超過8、9年。
准入許可最困難的當屬緬甸,2014年起緩慢開放金融市場,外國對緬甸經濟發展的貢獻是准入標準之一,目前13家外資銀行獲准入,包括1家台資玉山銀行,但是每家銀行僅准許開設一家分行,開放對外資企業人員提供部分服務,不得辦理零售業務,日前緬甸央行更表示暫停核准外資設立分行。
准入問題不解決,銀行局核准再多投資申請也是無用。
當然,開發中國家基於國家發展,鼓勵銀行到鄉村設點,擋住國銀大都市的投資計劃,情有可原,但國銀放款主要對象為當地台商,台商若不到鄉村投資,銀行自無設點誘因。而讓台商至鄉村投資,則需經濟部等相關單位積極與當地政府洽商投資條件及優惠,或者仿照日、韓以及中國大陸,參與當地基建,這些都是新南向政策可以著力的地方。
以參股方式進入東南亞市場也是一個方法,只是風險更難以掌控。一方面亟需資金挹注的金融機構大多體質不佳,讓投資者卻步;另一方面國銀需要提高資本適足率才能進行海外參股,參股到一定比例才能取得經營權,問題是有多少股東願意出錢增資?有多少體質好的銀行願意讓出經營權?更何況開發中國家可能保護本國產業,對外資設有限制,比如印尼限制外資銀行持股40%,都是必須考量的問題。
我們認為,金管會宣傳新南向政策不宜過度樂觀,許多過去企業西進的風險,在南向國家同樣會遇到,有些甚至更嚴重:首先,東南亞國家金融監理體系在逐步改進中,但政府及公司治理仍較不透明,容易影響銀行獲利,比如柬埔寨開始嚴格要求放款提存、大降放款利率上限,導致去年5家國銀總獲利劇減67%,未來一旦爆發假帳、掏空,國銀同樣面臨虧損,難道還是中國大陸的錯?再者,東南亞許多地方人治色彩濃厚,良好政商關係不可或缺,想打入市場恐有2年甚至更長的虧損期,比如菲律賓6家台資銀行去年就有半數虧損,屆時面臨下一輪選舉,考驗新政府美化數據的功力。
另外,據經濟部資料,新南向國家中有10國須注意政治干預、法律及監管風險,有6國具高度貪腐風險,須留意供應鏈中斷風險也有6國,有4國有外匯移轉風險,其他問題還包括政府效能、政治暴力、宗教或種族衝突、基礎建設不足等;再加上東南亞國家財務透明度不高,資料造假、財報不實相當嚴重,國銀若仍只注重衝業績不重實際查核,或讓客戶借新還舊蒙混過關,那麼現在國銀在大陸踩雷,以後就會在東南亞踩雷。
「不要做惡性競爭,風險須自我評估」是一句放諸四海皆準的好話,也是一句廢話,相信業者都聽到了,只是現在更需要的是做些實事。總統府轄下新南向辦公室自從黃志芳主任離職後,已改由經濟部主導,期盼新南向政策能在觀光補助、學費補助之外,能有更多拓展市場的作為,方能移轉
兩岸關係降溫下之損失,為台灣金融業當前南向困境找出解方。
(本文刊於2017年5月20日中央網路報智庫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