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林佳龍。)
台中市政府6日大張旗鼓開記者會,宣布與德國霍夫曼諮詢公司簽訂「海水採礦聯合開發投資案」合作備忘錄(MOU);新聞稿提及,該公司由VW(福斯汽車)、GEA(吉爾製程股份有限公司)、Siemens(西門子)等知名企業組成,預計總投資金額預估高達1100億新台幣,為台中市創造上千個工作機會。
林佳龍說,此項全球首例「多元海水採礦」投資案,4年後每年可產出230萬噸鎂、鋰等高價值原料,可作為汽車製造商原物料來源;過程中產生的最終物質「純淨水」年產約4400萬噸,作為工業用水及民生用水可解決台中港區缺水問題;該案也計畫興建一座可產生汽電共生的天然氣發電廠,以自身發電的方式提供生產所需電力,還可提供企業外部使用,增加周邊地區電力資源。
一週後,媒體踢爆霍夫曼公司是一人公司,且無法查到此項專利技術,令人質疑選舉將至,市長急著做業績,投資意向書的簽署過於草率。我們認為市府完全有能力發現霍夫曼公司投資案存在許多可疑之處,最奇怪的,就是簽約前沒有人質疑。此案不是幕後有隱情,就是台中市政府已經成爲市長一人堂,大家猜測市長心意辦事,無人敢有不同意見,當然也就無人盡到查證的責任。
如今林佳龍硬用MOU不是具有「高度」法律約束力的契約作為理由,企圖減輕市府責任,更是不負責任--台中市政府信譽的信譽已經受損,民衆已經感覺受騙。
應查證廠商提供之資料
先前台中市經發局長呂曜志出面解釋歐洲的大型投資案,投資的初期評估主體通常採特殊目的公司 (special purpose entity, S.P.E)。然經媒體查明,霍夫曼是「個人工作室」,並非S.P.E,僅需25歐元向市公所商業科登記,且此申請過後仍不能代表已經正式成立公司。且福斯汽車、GEA、西門子等公司並未與其合作。另外,霍夫曼也被踢爆不具所宣稱之專利,其2013年向歐洲專利局申請海水淡化與鎂等化學元素萃取技術相關專利,尚未通過,其後即於2015年因未繳審查費用而被撤銷,且專利內容未提及鋰之萃取。
對此,市府雖承認對於公司背景及技術第一時間確實掌握不夠完整,「林市長已要求檢討並建立更完整的投資行政協助SOP」,好像一週前記者會上誇口「市府已成立專案小組,致力排除各項障礙,讓投資案順利成功」的是別人。
我們認為,輕信執行長一人洽談簽約的公司,行政程序顯有檢討之必要,市長及專案小組更應主動出面說明專案進行進度,對市民負責。
應檢視廠商之投資計畫
就投資誘因而言,檢視
台灣原料鎂、鋰需求,台灣2016年鎂金屬(包含鎂錠、鎂粉等)進口量約1.3萬噸,合新台幣9.45億元,鋰金屬(包含氧化鋰、氫氧化鋰、碳酸鋰)進口量1200噸,約合5.59億元。依台中市記者會所稱4年後每年產出230萬噸鎂、鋰金屬,推論應以外銷為導向。然鎂金屬全球蘊藏量第七位,鋰金屬近期內亦無匱乏,且開採技術日趨成熟,新技術是否具價格
競爭力,此待存疑。
該計畫聲稱年產「純淨水」約4400萬噸,可作為工業用水及民生用水,此數字約為推估120年台中港區增加之用水量之3成,市府似當樂見其成。然台灣水價凍漲23年,每度平均水價9.24元,只高於伊朗、模里西斯,水價早已不敷成本,在鎂、鋰等金屬以外銷為目標,以國際價格計價的情形下,理性投資人應當優先考慮至水價是台灣7倍的以色列(70.27元/度)、或是4倍的新加坡(40.45元/度)投資。
另外,台中市府應當清楚台中港區漂砂問題嚴重,需長期編列經費清淤,2013年水公司即指出西海岸不適合興建海水淡化廠,因為單是抽取海水進到水場1度就要30多元,還需要龐大電力運轉,尤其電力以汽電共生之天然氣電廠供應,並不符經濟效益。
我們可以合理懷疑,霍夫曼公司以台中市較歡迎投資作為簽署MOU之理由,必然得到其他方便,以致公司選址無視長期收益。
簽署MOU即具背書效果
投資必然有利可圖,或許市府背書就是其所圖之利益,德商公司經過市長熟人背書、市府背書,一步步增加可信度,下一步或可得到福斯汽車、GEA、西門子合作,或獲得天使投資人青睞,甚至四處詐貸成為下一個慶富案。
矽谷才爆出18歲時創辦Theranos白手起家的女富豪賀姆斯(Elizabeth Holmes),被聯邦證券管理委員會(SEC)指控從事持續多年的複雜騙局,以「滴血驗萬病」詐財超過7億元,希望林市長引以為戒。賀姆斯善於推銷夢想,獲得軟體業巨頭艾里森(Lawrence J. Ellison)等科技界名人的支持,公司顧問或董事包含前
美國國務卿季辛吉(Henry A. Kissinger)、聯邦參議院前多數黨領袖費里斯特(Bill Frist)等,讓Theranos估值一度高達90億美元。
台灣面臨產業發展瓶頸,政府資源更應有效投入,這次的案件暴露出市長相熟商人介紹竟可以跳過正常審核程序,讓這種所謂未來科技可以成案,形成欺騙百姓的烏龍案。台中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會在下次選舉時反應出來。
(本文刊登於2018年3月18日中央網路報星期專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