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美牛瘦肉精的影響,並檢視食品安全機制之完備,眾所矚目的行政院「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已於本月5日在行政院院會通過,並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議事處表示,程序委員會將排入院會報告事項,若依照程序由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管理委員會排定本月約23號併案審查。
根據行政院發佈資料顯示,目前先送立法院審查的是有關瘦肉精之修法條文,其餘修正條文後續再送。本次通過的草案內容為修正現行條文第11條、第17條之1及第31條,重點在於制訂乙型受體素的安全容許量、強制標示的規範以及罰則規定。
針對草案內容,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康局長表示,政院版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主要是以第11條為主。據媒體報導,第11條增列第4項「國內外之肉品包含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等及其他相關產製品,除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安全容許標準認定無害人體健康外,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
儘管食品藥物管理局強調根據國內外相關文獻研究,迄今沒有科學證據認為食用飼料添加萊克多巴胺後之肉品人體對有害,只要訂定安全容許量,加以嚴格把關,是不會影響國人健康安全。然而對照朝野立委所主張的「零檢出」版本,顯然彼此是存在歧見的,若未來行政部門希望通過修正草案,則必須有待進一步與朝野黨團溝通及協商,以解決該部分爭議。
另外,關於標示產地來源方面,也將「強制標示」入法,採取更嚴格標準,如規範包裝食品、散裝食品與直接供食場所(餐廳、飯店)等強制標示,藉由清楚的標示來源,讓資訊更透明,保障人民的選擇權。至於罰則部分,則有賴政府強力執行取締違法行為,積極抽驗各類畜禽及其使用的飼料,達到警惕與嚇阻效果。相信此部分乃符合民意,其關鍵在於業者的配合與政府之有效管理。
對於開放美牛政策,政府一貫稟持「以國人健康優先考量」立場,並考量國家整體利益提出解決之道。如今透過立法明確規範,立意雖好,但仍加強與民眾持續溝通,畢竟民意是立法的基礎。而且美牛議題背後有瘦肉精科學的證明、經濟發展的衝擊與國家信用等專業層面,一般民眾其實不甚瞭解,需要以淺顯易懂的政策宣導來加以說明。
因此,為加強政府與民眾交流管道,行政院本月起舉辦食品安全座談會,預定在3週內走遍全台22縣市,由中央各部會首長下鄉親自邀請消費大眾面對面溝通,針對美牛議題說明政府制訂「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四項原則之具體內容,釐清民眾對美牛開放心中的疑慮,以及對台灣經濟發展之重要性。
另一方面,有國內豬農擔心「有條件解禁」美牛政策後是否可能出現開放豬肉的壓力?以及政府如何因應近期豬價下跌問題?關於第一個問題,政府已提出「牛豬分離」政策,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為了保護國內產業發展,瘦肉精的豬確定不可能進口。此外,駐美代表袁健生也指出,根據當年談判開放火雞進口的經驗,並未提及後續開放項目,如今牛肉有爭議就只談牛肉。
至於因瘦肉精開放議題影響豬肉價格下跌的問題,目前政府已加強源頭管理相關措施,以建立食品安全信心為首要目標。許多國內養豬團體也將配合,實施自願切結「無瘦肉精」聲明書。對於未提供者,農委會也將主動抽驗,若發現違法使用將處以罰款3萬以上15萬元以下,對於「累犯」最高可處125萬元。國內畜產品一向新鮮美味,若政府持續強化安全管理,舉辦促銷國內優質肉品宣導活動,定能提振消費信心,穩定市場價格。
延燒許久的美牛議題,其情勢已逐漸回歸理性討論。在面對全球經貿自由化的趨勢下,若因美牛議題裹步不前,將會傷害國家整體利益。因此,在政府修法建立完整食品安全機制基礎下,必須強力與朝野立委進行溝通,儘速完成修法以保障人民健康與發展國家長遠利益。
(本文刊載於2012年4月12日中央網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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