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稅改革的推展需要建立在社會共識的基礎上,但這卻也是最困難的障礙所在。從我國以往幾年的經驗,社會對政府財政問題的益愈嚴重,的確已逐漸形成認知上的共識,但欲具體推展至施行的地步,則仍有一段不小的距離。政府成立過財政改革委員會,也將財政改革正式列入二○○八國家重點發展計畫之目標,惟卻始終未見啟動的實際作為。最近財政部面對一連串的課稅制度爭議,讓社會各界再度受到提醒與刺激,我國稅改工作的落實的確已刻不容緩。我們以二件課稅爭議的最新發展為例,來探討稅改共識的如何形成及其重要的意義。
前陣子,證券商為表達對認購權證課稅的不滿,採取了集體罷發權證的抗爭行動。此項爭議的焦點在於,權證發行之避險操作損益應否與權利金合併計稅以及法律修正可否溯及既往等二個問題上。財政部雖然同意因風險管理需要而產生的避險損益可以與發行權利金併計課稅,但卻強烈反對法律追溯既往。日前經與券商公會代表溝通後,雙方最後達成共識,大家都「尊重立法結果」,若修法結果不能追溯認列損失,就循行政救濟程序解決,避免問題繼續拖延下去。雙方雖然都沒有放棄各自原來的主張,但卻都同意回歸到法律的修正上才是根本解決之道,而共同促請立法院儘速在下會期通過修法,乃是最佳的「雙贏」策略。
其實,從財政部的觀點言,既然將避險損益併計權利金課稅是一項合理的作法,當然也希望趕快完成修法,將現行不合理的規定予以改正。尤有甚者,由於我國證券交易所得免稅,如果避險操作的證券交易損失可以併入權證收益計算,則相對的,避險操作的證券交易所得便亦必須列入權證收益課稅。理論上,券商發行權證的避險操作,損益的機率應該是對稱的。因此,透過修法,財政部在券商有避險操作利得時,反而可藉著併計課稅的機會,「部分」抓到對證券交易所得的課稅效果。這對財政部而言,未嘗不是「失之東隅,收之桑榆」的好處。即使以證券商的立場言,若因久困於追溯既往的爭辯而致造成修法的延宕,證券商將被逼持續放棄發行新權證的機會,從而乃平白喪失了修法後新權證發行可以帶來的龐大利得,豈不可惜。如今,財政部與證券商間能找到早日修法的共識,毋寧是一項值得肯定的溝通與努力。
另外一件課稅爭議指的是,將我國綜所稅由現行的屬地主義,改為屬人兼屬地主義。目前我國綜所稅只對個人境內所得課稅,亦即個人的國外來源所得無須申報納稅。此一制度不但與國際規範不相符合,造成嚴重的租稅漏洞,進而更形同變相鼓勵國人赴海外投資或將資金滯留國外的扭曲效果。因此,去年的財政改革委員會早就建議要在「兼顧租稅公平及投資資金流向不受扭曲之原則下」,將綜所稅改成屬人兼屬地主義。可惜當時並未能立即取得共識,因而只得將其列入「中期措施」,以便再進行廣泛的溝通。我們欣聞日前在一場推動區域金融中心的座談會中,央行與多位金融業者皆大聲呼籲並支持財政部早日將綜所稅改為採屬人主義。看來共識的形成似乎益愈穩定,財政部也樂得儘速表示要成立工作小組,研究相關配套措施,並調整財政改革委員會的改革時程。
自從國際資金流動自由開放及金融商品不斷開發創新以來,個人資產的理財安排與規劃早已跨越國界的限制,為了在國際市場上競爭與生存,稅制的設計亦須具有符合國際規範的特質。這次金融業者站出來為稅改講話,絕對不是受到政府從事改革大義感召的緣故,而是因為此一租稅漏洞造成國人資金外流的現象,已嚴重威脅到業者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再不圖改善,我國的金融產業將面臨被淘汰的危機。對政府而言,能有業界的支持固然可以增加不少改革的信心,但更重要的是,這些業者大都亦是社會的高所得者,其原本應是反對採屬人主義的當然代表,如今能夠轉而接受與支持,未來改革進行時,既得利益者的抗拒與反彈應該可以因而舒緩許多,而這對改革工作的成敗實具有關鍵性的影響。
由此可知,稅改的順利推展的確是需要社會的堅定共識。從最近發生的這二個例子,我們看到了「去異求同」所發揮的力量,也看到了「國際競爭」所產生的效果,希望財政部能夠吸取此寶貴經驗,作為未來創造更多社會改革共識的參考。
(本文刊登93.07.18工商時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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