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新天母棒球場。)
隨著運動彩券預定於五月上市發行,運動彩券遂成為近日體育界關切的話題,尤其是運彩的標的物、盈餘分配用途等甚至受到立法委員的關注。
雖然國內超籃、職棒等也希望成為標的物,但是就取得發行權銀行日前所列的下注標的物皆為外國的足球、棒球、籃球賽事,國內的超籃、職棒卻未列入投注標的觀之,或許和上述兩項賽事近年來負面形象頻傳,致使無法建立比賽公信力,發行銀行自然不敢輕易列入,以免沾上與簽賭掛勾的污名有關,畢竟下注標的物的產生必須公正,才能說服投注者。
然而運動彩券是以發展、建設體育運動為發行目的,綜觀發行彩券的歐、美、日等國家地區都有明確挹注體育運動的目的,有別於一般公益彩券,且列入運彩投注標的物,將有助於該項體育運動的發展,若中職或是國內其他運動項目能納入運彩標的物,相信多數民眾也樂觀其成。但是中職若無法徹底改善其弊病,即使列入運彩標的物,也將無法重拾球迷的信心、重振票房,更有可能讓體育界承擔與賭博掛鉤的風險與質疑。
質言之,為了使中華職棒能名正言順的列為運彩標的物,並且使運彩盈餘能確實回饋國內棒運或是體育運動,國內職棒必須正本清源,各球團及聯盟必須配合檢調單位的調查,確實作好球隊管理、紀律規範,在球員生涯規劃上提出具體的改善計畫並予落實,使球員不受外界誘惑、無後顧之憂的參與賽事,維護賽事單純,才能建立賽事的公正性。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