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前總統李登輝訪問桃園弘化育幼院。)
一、李登輝曾對中國歷史上許多位高權重者不甘心、不放手的心態,表達不以為然。但在其成為台聯黨精神領袖後,對照其對連主席「家父長式關心」及「捨我其誰」的使命感,到底是「昨是今非」,還是「今非昨非」,毫無誠信可言。
二、李登輝曾否認有李登輝路線,他說:「在民主國家中,這是一個不存在的、威權的教條」;但如今卻以國民黨背棄李登輝路線為由,與之決裂。如此前後矛盾、反反覆覆,顯有玩弄人民之虞。
三、李登輝以北京人民電台在他被國民黨撤銷黨籍後立刻發布消息,以及卸任政務官赴大陸和對方握手為由,誣指國民黨聯共反台。但是在《李登輝執政告白實錄》和《虎口的總統》兩本書中均指出,李登輝和中共有特殊聯絡管道,且「聯絡窗口到現在還在運作」。在資訊傳播無遠弗屆的今日,媒體公開播放「新聞」,與李登輝派遣密使秘密會面,究竟誰在聯共,不言自明。
四、李登輝誣指國民黨是外來政權,惟在《台灣的主張》一書中李登輝曾強調,國民黨早已不是「外省人的政黨」,並推崇兩蔣對台灣的貢獻。近來李登輝卻說:「台灣人不能再被外來政權統治,否則祇是一再被欺負」。李登輝在時,國民黨就不是外來政權;他一離開,國民黨又變成只會欺負台灣人的外來政權。如此抹煞事實,子虛烏有,豈不汗顏。
五、李登輝批評國民黨罷免陳總統是選輸了不甘心,並說只有貪污和賣台才能被罷免。李登輝多次修憲,卻搞不清楚憲法從未規定國民大會或立法院罷免總統之前提。只有在八十六年修憲時規定總統、副總統犯內亂或外患罪時,會構成被彈劾要件;惟此一前提在八十九年修憲時,也已經被取消。行政院片面宣布停建核四,已構成違憲要件,在野黨提議罷免陳總統,旨在護憲與制衡總統濫權,與輸不起毫無關係。李總統口口聲聲民主,卻完全不知民主政治監督制衡之原則,一味偏袒違憲違法的陳總統,其司馬昭之心,有誰不知。
六、主政者無能、違法違憲,以致企圖濫權,全民都應強力監督制衡,國民黨善盡憲法所賦予之職掌,豈有過失?反觀李登輝不但不知善盡言責,為民喉舌,還一味袒護陳總統與民進黨,毫無原則與是非可言。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