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財政部6月施行奢侈稅,台北市政府昨天起徵收豪宅稅。豪宅稅的政策名稱是「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顧名思義,這是針對高級住宅加徵的房屋稅,主要是選擇有「獨棟建築、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少、戶戶車位、保全嚴密、管理周全」等特色的住宅,依既有的房屋稅乘上路段率(1.2倍至2.8倍),加重其房屋持有稅負。台北市府估計,大約有400棟、近1萬戶的房子符合豪宅條件,每年房屋稅收可增加3億元。
課徵豪宅稅主要有兩大目的;第一,這些豪宅能享有高房價,主因其所在區位、路段或景觀極優,而這些因素是政府及大眾一起努力的結果,亦即高房價與品質優良的公共財是連動的。因此,當豪宅享受這麼多高品質的公共財時,他們本應支付較多的稅,才符合公平原則。第二,近年北市房價飆漲主因之一,就是這些豪宅帶頭上漲,為抑制其上漲,政府也應運用租稅手段加重持有成本,以壓縮豪宅投資的獲利空間,從而抑低炒作誘因及意願。
不過,從台北市的豪宅稅內容來看,似乎並不能達成上述兩大政策目的。其一是豪宅稅的名目稅率未變,即住家用1.2%、營業用3%,儘管加徵路段率以倍計,但實質增加的稅負仍極有限。依北市府的估計,這1萬戶豪宅在計入路段率後,每年因此增加的房屋稅約3億元,等於平均每年每戶增加的房屋稅僅3萬元,就算是當成買「豪宅標誌」,也算是非常便宜了。其二,由於政府加徵的豪宅稅相對於豪宅價值是九牛一毛,官方選出的豪宅卻因政府的背書保證而身價更高,兩者一抑一揚,效果一小一大,反而使豪宅價格難跌易漲。
我國實質房屋稅偏低,眾所周知。以台北市知名豪宅「帝寶」為例,前不久有一戶被公開拍賣,得標價逾億元,而當年這棟房子的房屋稅只有7萬元,;即使現在再增收平均每戶3萬元的豪宅稅,每年的房屋稅也僅10萬餘元,實質稅率依然很低。
其實,我國房屋稅名目稅率已與國際水準相當,實質稅率偏低的主因,是地方政府核課房屋稅的稅基(房屋價值),是採用官方公告認定的房屋評定現值,而不是市價或實際交易價格;並因評定房屋現值的主要項目建造成本等標準單價已近30年沒調,地方政府的評價又常考量政治現實而妥協,使得評定現值遠低於市價,而且市價愈高、落差愈大。試想,如果豪宅稅是依實際交易價格課稅,上述那棟帝寶房子每年要繳的房屋稅就會超過100萬元,而非10萬元。
豪宅稅是因應台北市房價區域性飆漲的權宜作法,但投機炒作無所不在,現行房屋稅制提供的炒作空間,政府應以建立實價課稅機制杜絕。政府已以奢侈稅打短期投機,也有豪宅稅打區域投機,現在要向房產稅制全面合理化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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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載於2011年7月2日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