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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一句「
低薪是國恥」的言論,瞬間點燃民眾壓抑已久的心聲,更引爆各界的激辯,有人主張應調高
基本工資,讓大家有購買力才能拼經濟;也有專家認為產業經營環境不改,薪情不可能馬上變好。
統計顯示,三十歲以下者有六成月薪不到三萬元,現今的實質薪資水準等同十六年前,而大專學歷者之起薪亦凍結有十載之久。面對這些現象政府並非無動於衷,二0一二年時希望透過公務員加薪百分之三,帶動企業跟進,結果迄今成效有限。從人力銀行的調查可知,事業單位加薪多半採績效導向,因此有才能者沒有凍薪或減薪的煩惱。但對於缺乏專門技能或工作取代性高的人來說,處境就不可能如此順遂,除非老闆是「佛心來著」。
所以政府採取調漲基本工資的作法,照顧邊際
勞工。不過從近幾年的勞保資料我們卻發現,只要調高基本工資,以基本工資做為投保薪資的人數就會增加。顯示不少企業乾脆不主動調薪,並將員工薪資分為底薪、津貼與加班費等區塊,以基本工資為底薪,如此不僅可以降低勞健保支出及勞退金提撥,順道減少加班費。
大家都明白勞工的薪水應由市場決定,但是
台灣目前的人力資源呈M型化結構,產業不止缺高端人才也乏體力工,中等技能者反而供過於求,除非其技術升級,否則不上不下,只好「隨波逐流」,碰到不景氣就有被減薪、裁員的可能。
對此政府無法用一紙命令,要求企業全體加薪,更難指望老闆們的善心,是以如何運用政策工具改變職場不合理的待遇,個人以為有制訂「生活工資」要求承攬政府委外業務者遵守;上市櫃公司財報揭露員工薪資成長狀況;及勞資社會對話等方式。
首先,我們要瞭解薪資與購買力呈連動效應,物價調漲,一樣的薪水能買的東西自然減少,所以政府應根據現實生活情境,制訂「生活工資」指標。從要求承攬公部門業務的廠商著手,願意比照「生活工資」且有調漲員工薪水之企業,優先取得政府招標計畫。
第二,上市(櫃)公司的財務報表不能只揭露高層薪資,必須同時公告中低階員工薪水成長數據,讓社會大眾可以選擇願意負起社會責任的企業進行投資。
不過上述方法僅能針對較具規模的中大型廠商,如何讓調薪普及於中小企業,則有賴於「勞資社會對話」。但此一制度要怎樣建立呢?我人建議,短期內宜由政府搭建對話平台,並設定議題,邀請勞資學代表進行意見表述,讓勞資瞭解雙方的需求與困境,相互磨合、尋求妥協,以達成共識。諸如:讓勞資學討論「派遣」,使企業主明白派遣工的苦處,願意配合政府的「生活工資」或提供獎金、津貼,調升派遣人員所得。適逢不景氣時也能提供機會,令勞資商量「苦日子」的期限,以及日後可以採取何種方式改善現況,或是讓受僱者瞭解老闆,為了建構社會保障制度所付出的代價與心血。彼此教育、學習,才有可能進行薪資談判,達到全民共享
經濟成長果實的目標。
好的制度可以讓「小確幸」變「大幸福」,如何引導制度的形成,更需要大家有智慧的規劃與實踐,誠心期盼這一天就在不遠處。
(本文曾刊登於2014/03/07臺灣時報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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