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在520前夕釋放政策利多,提出新經濟移民法、
少子化及搶救
低薪三大方案;其中以後者最備受關注,包括,研擬將基本時薪從現行的140元再調高至150元,希望明年初上路為打工族及低薪族加薪。其實,
台灣年輕人低薪由來已久,或許這政策能增加一些收入,帶來一點小確性;但並非低薪的治本之道,可能也無助於全面薪資的提升。固然.最低時薪及最低工資可保障低薪族,但台灣
基本工資水準歷經多次調漲;至今仍有逾300萬人每月經常性薪資不足3萬元。筆者以為,不管是低出生率或是低薪的原因雖然不一而足,但追根究底的最主要因素在於
經濟成長節節敗退。
進一步言之,1970年代,台灣創下舉世聞名的「經濟奇蹟」。在1970至1980年代的平均經濟成長率高達10.51%;但之後30多年經濟成長卻每況愈下;1981至1990年代的平均經濟成長率降至8.25%、1990至2000年代為6.71%;2001至2010年代又降至4.23%;2001至2016年僅只2.38%,去(2017)年則拜全球景氣持續復甦之賜,成長至2.84%,創三年來新高,但仍屈居四小龍之末;主計處預估今年為2.42%,也低於全球平均成長率預測值。此外,台灣人均GDP在1990年代已突破1萬美元、2010年代突破2萬美元,20年前間成長1倍。但民眾一定滿腹狐疑,為何我的薪資沒有跟著成長一倍,反而實質薪資倒退17年?
筆者以為,台灣是小型開放經濟體,經濟成長衰退主要源於出口動能及金額未能持續成長;加上長期以來的政黨惡鬥、政府領導無方、產業方向不明確、未能擴大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以致消費及投資長期停滯,出口不振;最終影響企業獲利及薪資成長。有鑑於此,政府應全力拼經濟才是硬道理。但遺憾的是,政府雖口口聲聲要拼經濟,實際卻流於口號;不然就是重大經建計畫未能落實。而實質薪資倒退,除了物價上漲速度大於名目薪資成長幅度外,還有就是這幾十年來的經濟成長果實並未分享到勞動者手中。換言之,大部分的企業家不願與勞方合理分享利潤,以致資方拿得多,勞方取得少,政府應由彈性稅制著手來鼓勵資方吐出合理利潤給員工。
猶記得,賴院長一上台即希望企業落實利潤分享員工,特別是上市櫃公司與國際級公司,希望起薪高一點,當時還引發軒然大波。雖然,也有不少企業呼應加薪,但卻有大老闆批違反市場人力自由競爭原則。上個月,立法院才針對「就業服務法」部分修正條文逐條審查,修訂徵才職缺月薪未達4萬元,須公開薪資範圍及不得寫「薪資面議」,但卻有近一半的企業反對。沒想到,今日的加薪政策甫一出告,金管會也要求上市櫃公司揭露非主管員工薪資待遇及與前一年年差異,明年將納入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平情而論,政府立法之出發點雖為保障基層
勞工薪資;但在比價效應下,許多中小型企業恐失去
競爭力;未來,除了國內企業不敢來外,恐加速國內產業外移,其後遺症不容小覷。
(本文刊於2018/5/15中國時報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