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幼童被施虐致死,只不過,這一次的案例是出自於寄養家庭裡情緒失控的保母,因此,自然又多了些人性解讀的道德譴責,然而,更為根本的思考乃是在於一套多樣家庭型態之親職教育觀念如何被建構以及如何得以有效推動的基本提問。
不可否認的是:一個月一萬六、七千元的寄養費用,的確是一項吸引人的經濟誘因,不過,該項人性解讀的想像空間不應該是作為裁論定罪的惟一判準,對此,我們寧願相信施虐的保母當初是出自於愛心的善念,才願意投入寄養家庭的保育照顧工作,同時在接受相關時數的教育訓練以及通過一定門檻的淘汰機制之後,才得以一圓慈悲助人的心願,就此而言,對於整起悲劇的評論理當要超乎道德失靈的個人層次,以直指更為深邃的結構性意涵,這是因為:
首先,來自於系出血緣關係的文化價值觀念,這使得投入參與並且訓練成為合格的寄養家庭,一直都無法形塑成為普遍性的社會風氣;連帶地,在近乎寡占性質的寄養服務生態裡,也因為並不具足成為相互競爭之規模經濟的寄養服務市場,這多少說明了寄養家庭裡所出現的施虐行為,當只是冰山下的一角,同時潛藏著更大的人身危機。冀此,如何突破嫡系關係的文化性迷思並且積極帶動寄養服務的社會風氣,這才是釜底抽薪的解決之道。
至於,還原回到工具性的管理層次上,即便近年來的寄養服務已經逐步朝著建制化的目標邁進,但是,在建構標準化作業流程的同時,是否隱含著某種的制度性失靈,比如:如何建構出一套動態性的淘汰篩選機制,而非只是在實際寄養前的消極把關,至於,包括社工在內的專業支持網絡,更有它積極以對的必要性,以此觀之,這一次的悲劇案例,除了保母個人行為不當的失職外,委託單位的外部監督輔導的權責關係,也有它進一步釐清的必要,畢竟,大多數見報送醫的虐待個案,都是冰凍三尺的累積效應,也就是說,如何針對寄養家庭來設計包括預防、補充以及替代性質之分級管理的保護機制,這才是相應於制度運作失靈的基本思考。
最後,相應於快速社會變遷所出現各種形態的家庭類型,亦點明出來如何針對包括小家庭、少子化家庭、單親家庭、重組家庭、失業家庭、貧窮家庭、跨文化家庭以及隔代家庭等,藉此提供不同學習內涵的親職觀念,這可能是公民社會要一起共同面對的人文課題,這是因為:我們整個社會總是預設著「家庭」本身是不會傷人的、天下沒有不是父母以及親職觀念是與生俱來並且是一成不變的,這使得保母情緒失控所鑄成的大錯,其重點就不全然在於無辜幼童的枉死,而是該種親子互動過程所造成兩造雙方的情緒對立,早已經蔓延成為諸多妳我原生家庭裡共通性的生活樣貌。
準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直指著:成人們首該面對的是情緒管理以及父母效能訓練的自我要求,誠然,我是當了父母親以後,才試著學習如何當父母親,而這種終身持續不斷學習的親職觀念,才是看待這起保母施虐案例所該有的自我反思,顯然,所有為人父母者都要加油才是!?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