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審查「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未獲共識,主因政府相關部會提出各項疑慮,包括擔心轉內銷、農產品傾銷或是洗產地以
台灣名義出口等問題;但這些疑慮其實能夠在法規制定上釐清,例如明確規範加工以後直接轉出口、百分之百管制內銷,或是國內沒有的原料才能在特區內加工出口等條件,來避免相關衝擊。
台灣一開始會提出成立自由經濟示範區,是因為台灣對整個自由化、加入貿易協定其實沒有信心,所以可以先以港口作為示範區,觀察沒問題之後再擴大到自由貿易區。
雖然國發會表示台灣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
TPP)的條件皆已符合,但其實仍有部分爭議尚未解除,例如美豬美牛議題也仍然是未解的阻礙;另外,台灣的金融服務業、醫療等法規其實不盡然皆符合國際標準,仍然還是存在缺口、需要持續鬆綁。因此,透過自經區「先行先試」的作用,從既有的自貿港區開始嘗試,讓台灣有突破性成長的機會。
我認為,第一階段可以先從自貿港區修正行政命令開始,逐步開放一些未來期待的樣貌。原因在於,既然國內目前還沒有共識,修法也曠日廢時,但簡易的革新仍然可以先做,觀察成效讓後續的推動更順利,在第二階段就能大幅度的開放,也能參考各界提出的疑慮而制定完善法規,最後才擴及全國。
至於為何不一步到位?我認為其實以台灣目前的狀況,一次就開放全國的衝擊太大,除了各界提出的多種疑慮之外,另一方面,如果台灣已經對全世界都開放了,未來欲加入自由貿易協定(
FTA)等時,也可能會降低談判的籌碼;因此,現階段透過特定區域讓國際看到示範的模樣,可望能加速進入區域自貿協定的進展。
其實自經區最重要的不是在關稅,而是在關務,關於人流、物流、金流的開放和法規鬆綁,讓台灣的經濟效率提升;包括專業人士來到示範區的工作權利、簡易加工的規範,以及金融、醫療等相關法規的鬆綁。
台灣目前處在平庸的成長階段,缺少一個結構性轉型,透過推動示範區讓台灣經濟出現突破性成長,尤其服務業的轉型最重要,台灣的觀光在亞洲就輸給新加坡、泰國、韓國。
至於自經區帶來的疑慮,政府可以透過制定完善規範克服、說服民眾並減輕危害;如果擔心炒作土地,也可以限定只租不售等條件,或是制定增值稅等稅收適度回饋給周邊民眾,作為因應蛋白區土地增值的對策等。
(本文刊載於2019年4月20日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