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報載農業金庫因投資結構債商品不利,保守估計損失將達新台幣一百億元若屬實對資本額祇有二百億之金庫打擊是很大的。姑不論事實真相為何,但確是一個好的時點來審視,一個成立業有四年多的金融機構其運作是否健全。
全國農業金庫本質屬一「政策銀行」並非一營業性銀行,是農漁民抗議政府無預警接管高逾放比三十六家農會信用部,走上街頭抗爭倉卒催生專屬「農業金融法」下的奇特產物。農業金庫自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開業以來,肩負政府賦予輔導農漁會信用部業務發展,辦理農、林、漁、牧融資,穩定農業金融,促進農業經濟發展的法定任務。農業金庫要扮演農漁會信用部的上層銀行,不能和基層農會搶市場,這個仗怎麼打才能雙贏,對農業金庫是最大挑戰。因此很多人認為「問題不是該不該成立農業金庫,而是農業金庫成立後的生存問題。」
農業金庫的股權結構係由全國三百多家農漁會共同出資51%,與政府出資49%所組成,這些農漁會既是股東,也幾乎是農業金庫的唯一客戶。農業金庫肩負政策包袱,要提供較銀行優惠的存款利息給農漁會,對內又要對農漁會股東負責,但卻又不互相隸屬,對外對上同時要侍奉農委會(主管政策)跟金管會(主管金檢)二個婆婆,與農漁會的關係十分奇妙。
依「農業金融法」,全省農漁會所吸收存款,若有轉存需求,都必須轉存到農業金庫,農業金庫依法必須以一年期定存利率,支付予農、漁會信用部。農業金庫成立時間不長,卻湧入高達約3700億元的農漁會存款,但放款僅約542億。估計存款一年利息虧損達89.13億元,兩年就要虧損高達178.2億元,至於放款所得收入一年僅16.26億元,二年也才32.52億元。換言之,兩年單是存放款就要虧損掉146.2億元,所以存放款結構嚴重不成比例。
另外,農業金庫雖然名為金融機構,但依法獲益方式祇有放款與投資債券與票券兩種,農業金庫資本額高達200億元,但卻僅有台北一處營業據點,人員少,但必須服務全省1000多個農會分支機構,無法競逐消費者貸款,農業金庫放款大多參與大企業聯貸案,但大企業議價能力強,使農業金庫獲益有限。
農業金庫之設計先天不足後天又失調,使農業金庫成本較一般銀行高出許多;吸收大量農、漁會轉存款,卻沒有配套措施,整體資金運用無充裕調配空間,暴露了嚴重的經營風險。為了應付龐大的利息支付壓力,雖然農業金庫轉存央行增加利息收入,開發企業聯貸、保險代理等新種業務,但都緩不濟急;寄望財務操作成了創造收益的大補貼。但是農業金庫從開業以來即未有專業投資新人錄用,開業時所晉用之人又多為其他公營行庫之退除役官兵,與現今金融市場脫節,競爭力不足,本次投資失利其實是有脈絡可尋的。
農業金庫肩負改善農、漁會信用部財務體質的的政策使命,在農業金庫轉投資連連失利下,農業金庫資產品質未來可能會轉弱,將不僅無法達成使命,更會造成國庫的負擔。為此,健全農業金庫運作,對農業金庫主事者可謂是挑戰重重。但仍期許農業金庫之主管農金局褥力以赴,實際作法首須制定農業金庫條例,定位農業金庫究為政策銀行或營利銀行,修改不符實際金融市場之制度法規,強化農業金庫與三百多個農漁會信用部之連結,構成一個支援農魚業發展之金融體系,任用專業人士強化農業金庫投資能力提高獲利能力,以符合全民之福址。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本文刊載於2008年7月30日人間福報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