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譽國際信評機構日昨提出對台灣主權評等的最新看法,把台灣評等展望從穩定改變為負向,這是自2001年以來之首度調降,具有重大的警示意義。惠譽認為馬政府上台之後陸續推出的各項政策,將造成財政赤字與債務餘額占GDP比率逐步攀高,嚴重傷害政府財政基礎,進而影響國家的信用評等地位。財政部對此特別表示,我國至2008年底止,各級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占GDP比率為36.9%,較諸其他國家為低甚多,尚有融資空間可用以支應目前因應景氣及基本建設之資金需求。我們認為這是一種不負責任與錯誤的政策思維,扁政府時期亦常以此說法欺騙與誤導社會大眾,財政部有必要重新作一些澄清。
惠譽預估台灣財政赤字占GDP比率,2009年為2.1%,2010年則會飆升到3.3%,另外,政府負債部分,雖然已連續四年維持穩定,但預測2009年將再度上升至占GDP的47%,創下歷史新高。我國公共債務法規定各級政府一年以上未償債務餘額不得超過GDP的48%,如果惠譽的估計是正確的,則表示政府債務水位已接近法律上限,未來我國財政政策之彈性將受到很大限縮。為維持總體經濟穩定,政府常利用財政支出做為「反景氣循環」的手段,但平時財政狀況就不佳,再加上舉債受限,遭逢景氣蕭條時,政府的財政政策能力將大打折扣,甚至造成「順景氣循環」的惡果。最近幾年,政府欲以增加公共支出擴大內需來刺激經濟,即已深深感到既存債務的龐大壓力,以致無法靈活發揮財政政策的效益,而此正是惠譽所指出的擔憂。
就財務理論而言,舉債不但不可怕,甚至還是一項必要的聰明行為。其間的技術操作可能很複雜,但基本道理卻很簡單,只要遵守三項原則。其一,不可以短支長。資金需求的原因各有不同,長短期的財務手段亦須有所區別,用每天「跑三點半」的周轉金支應長期的資金需求,必將危及整體財務結構的安全性。這種不正常的狀況,我國地方政府時有所見。其二,必須慎選用途。舉債固須支付利息,但若舉債的資金能用於「賺錢」的正當用途,只要扣除利息負擔之後還有剩餘,便是一項划算的理財,符合經濟效益。就政府而言,亦即表示舉債只能用於資本支出而不得用於消費性需求,此在我國相關法律亦有明確規定。遺憾的是,近年來在許多「例外」情況下,常見政府舉債破壞了這個基本的財政紀律規範。其三,要有充足的還錢能力。「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道理,要不然一旦信用掃地,未來將難以再借到錢。還錢能力的維持與提升須依靠培育穩健的財源,在企業其指的是正常的營運收入,在政府其指的則是穩定的稅收。我國近年稅收預算執行能力雖略有好轉,但整體稅收占GDP的比例卻仍偏低,政府收支每年皆呈現赤字,還錢能力的充裕性備受質疑。論者認為,這問題不只是景氣循環所造成,更重要的是結構性與制度性的缺失,而此亦即惠譽所謂「結構化財政弱點」的真意所在。
馬政府一上任就採行多項減稅與增加支出的經濟政策,由於我國稅制本身一直存在結構性的問題,搶救景氣的減稅手段固然無可厚非,但卻因此導致稅制改革雪上加霜,並造成兩者間的衝突。如今最好的做法是將此二者切開處理,一方面多用政府支出解決短期景氣問題,另方面則銳意從結構面改革稅制,擴大與健全稅基。我們不反對政府舉債,甚至亦支持適度的減免稅,但這一切都須以稅制的效率與公平為前提與基礎。
或許這些逆耳諍言無法改變講求短效近利政府的決策態度,但至少財政部在面對社會對我國財政處境的質疑時,不應再以其他國家債務餘額占GDP比例比我們高做為藉口,「別人借的比我們多」並不就表示我們也可以借,必須借,或借得更多。財政部應該以提升財政「可維持力」來說服我們,而不是講些似是而非的謊言。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本文刊載於2009年1月24日工商時報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