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政府之教育利多政策
96學年新學期開始,教育部宣佈一連串的利多政策,從幼教、國中小、高中職到大專校院等弱勢學生皆享有政府之補助,將從「擴大扶持五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全面提供國中小弱勢學生課後扶助」、「加額補助私立高中職經濟弱勢學生學費」及「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等四方面,全面落實照顧中下階層,減輕就學經濟壓力。
一、幼兒教育:擴大扶助五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方案,讓中低收入及家庭年所得30萬元以下,五足歲孩子,能和低收入戶孩子一樣,享有就讀公立幼稚園免費的優惠;家庭年所得30到60萬的孩子,則可免學費,也可領取等額補助就讀私立幼稚園。受益人數將由95學年度的1萬419人,擴增為96學年度的8.1萬人,預計投入15億元。
二、國民教育:實施「國中小弱勢學生課後扶助」,每校辦理一班,讓弱勢學生有補救教學的機會,預估每年約有18萬人次學生受益,所需經費每年約9億元。
三、高中職教育:推動「加額補助私立高中職經濟弱勢學生學費」,家戶年所得30萬元以下,高中職由現行補助1萬元,加額補助2.4萬元,合計補助3.4萬元;五專前三年,由現行補助1.4萬元,加額補助2萬元,合計3.4萬元。96學年預計投入相關經費4億元。至於家戶年所得30萬元至60萬元以下,高中職由現行補助1萬元,加額補助1萬元,合計2萬元。總計受惠人數18.7萬人。
四、大專教育:推動「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包含助學金、生活學習獎助金、緊急紓困金、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等四項。「大學生活學習獎助金」,提供家庭年收入在70萬以下的學生,每月約五千元的基本生活費;家庭年收入30萬元以下,就讀私立大學學生每人一年最多可獲得7萬3千元的補助。並發放緊急紓困金,協助各大專校院發生急難的學生,以及提供百分之一以上的床位,讓低收入戶學生申請免費住宿。另配合學雜費減免,約21萬名弱勢學生能獲得照顧,總計一年約需16億元經費。
貳、對教育利多政策之評析
一、幼兒教育:基於教育向下扎根的理念,及早教育觀念早已成型,不只要擴大扶助五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如果經費許可,至少應將幼稚園四至六歲階段納入教育體系扶助的對象。未來,則在推動「幼托整合」後,進一步擴及至三歲及三歲以前,並結合衛生醫療體系,妥適的將嬰幼兒期納入政府全方位的施政中。
二、國民教育:對於國中小弱勢學生實施課後扶助,是一種對弱勢學生之扶助,但要使補救教學產生效益則必須思考到施教者和受教者之心態及作法。如果施教者並非抱持著「有教無類」的教育信念,而認為是一種工時的延長;或受教者覺得被標籤化,而不願在學習上配合。抑或施教者所教授的內容,不符合學生能力或興趣,而無助於改進學生基本學科之能力;或受教者本身即缺乏學習動機,課後扶助也僅是「天花板效應」。課後扶助應考慮學生之需要性,而非一體適用於補救教學之上。
三、高中職教育:事實上,高中職入學率已達百分之九十六,政府所應著力的是瞭解未升學者的原因,如果是不具學術性向者,則只要施給延長性之技藝教育;而如果家庭確實有困難者方予補助,而非以「加碼」的方式補助,雖然可能協助了部分的弱勢學生,但可能造成不具學術性向者在主流體系的不適,以及技藝潛力的壓抑。教育的理念應在「救急不救窮」,長遠來看,仍應著眼於學習如何學習的能力,教會孩子自我學習與自食其力之能力。
四、大專教育:「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遍及學業以外之生活協助,雖然有助於擴大對弱勢學生之照顧,但大學生其實已到了獨立更生的年齡,與其給他魚吃,不如提供他可以自己釣魚的環境和方法。如果能透過產學合作,或學校各類工讀的機會,讓學生可以紓緩經濟壓力,對於所學亦能產生相加乘效果,應對他整體生涯的發展更有助益。
整體來看,教育政策的利多係以補助為導向的思考方式,而且將所有層級列入教育服務的對象,雖然能使得部分弱勢學生暫時紓解經濟壓力,但卻無法跳脫福利教育的框架,不只是讓教育經費更為困窘,在整個補助的過程中,更未把教育本質的問題放在最核心的層次上,或許暫時能夠救助他們的窮困,但是複製弱勢的問題卻依舊未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