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年過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之一便是嚴格取締在車道或安全島發放廣告宣傳單或是販賣玉蘭花的違規行為,誠然,基於各種正當性理由以出現該項的執法行為,但是,對於在馬路虎口上所逕行賣命以求得生存的大膽舉措,是有它嚴肅思考的必要。
基本上,在妳我日常的生活經驗裡,多少會在停車等待綠燈的時候,瞥見到或是斷臂、跛腳抑或是老邁與幼兒等等的弱勢族群,沿著車陣促銷類似托缽式的販賣行為,剎那之間,是否要加以購買的內心掙扎,總是不斷地讓自己陷入進退維谷的天人交戰,誠然,30元不到的小筆金額除了換來車內的一日清香之外,亦隱含著慈悲助人的善行義舉,只是,每一次的萍水相逢以及同樣的面孔劇碼,也讓自己心中的一把尺不得不隨時再做調整,特別是購買玉蘭花之後不僅無助益於問題困境的真正解套,反而會陷入惡性循環的悲情輪迴裡;連帶地,萬一有所閃失不幸,那麼,慈悲更加傷人或害人的道德性譴責,造就的將會是無法彌補的共業結局。
準此,交通新制的嚴格取締就不全然在於維護行車動線以及人命安全的消極意義上,抑有進者,「眼不見是否為淨」這是曾經購買過玉蘭花的我們要冷靜思考的;至於,從過去的漠視縱容到現今的嚴格驅離,政府公部門在「虎口、傳單、玉蘭花」一事的處理上,恐怕是比駕駛者個人施惠的小善來得更加地偽善,就此而言,之於虎口販賣維生一事,應該是要就販賣者背後家庭系統的弱勢處境,進行通盤的結構性探究,以此觀之,在危險的馬路上搏命演出,這已經是討生活、顧三餐最後不得不的憑藉手段,事件的本身已經毋須多加討論,相反地,理當是要去追索何以只能選擇該種的謀生方式?何以現有的救助辦法或服務網絡無法紓困解危?以及何以將這群人逐漸逼入生存困境的死胡同裡?
誠然,販賣玉蘭花有其個人不幸的悲慘境遇,但是,糾結在這一群老弱殘兵的背景屬性,卻是涵括著經濟的、生理的、年齡的、性別的以及社會的等等多重性的弱勢處境;連帶地,連這一群理當要被守候看顧但卻是被迫不得不拋頭露面的弱勢族群,顯現出來販賣玉蘭花藉以維持開銷、貼補家用或籌措學費,這早已是冰凍三尺的滾動效應,特別是直指出來這一群弱勢人口背後所負載的是羸弱不堪的家庭系統。冀此,對於街頭販賣突兀現象的人文解讀,除了進一步探究當前濟助管道與救助措施可能潛藏的不彰失靈外,嚴肅地看待社會變遷對於家庭穩健運作的可能衝擊影響及其配套性的處遇措施,這才是正本清源的解套之道。
僅以近年來台灣地區的變遷景象為例,在失業率不斷竄升的同時,所得重分配的機制設計,不僅修補的效果有限,反而是讓整個台灣社會朝向富者愈富、貧者愈貧但整體財富縮小之M型社會的趨勢發展著;連帶地,跨國婚姻的媒配方式以及離婚率不斷的增加攀升,多少預伏著日後更大社會成本的償付代價;至於,少子化的生育模式與人口老化的照顧扶養負擔,亦直接衝擊到家庭功能本身的正常運作,諸此加總之後的發展後果便是:相迎於失業、貧窮、受傷、患病、殘障、老邁以及死亡等等特定的風險事故時,自身難保的「家庭」自然是將羸弱無辜的老弱幼小一併地陪葬進來!?
總之,嚴格取締馬路上販賣玉蘭花的違法行為,就不單單只是一種問題切割的處理方式,這是因為:重點並不全然是在那種的場所地點販賣玉蘭花,而是何以是這群人被迫要去販賣玉蘭花?就此而言,如何為這一群社會底層階級找到一條活路與生機,那麼,關於勞動安全、就業安全、經濟安全、健康安全與社會安全的家庭福利政策,就有它整體擘劃的迫切性!?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