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民生性質的時事新聞報導,背後卻有其用以顛覆統認知基模的延伸性思辨。
報導指出:根據台北市藥師公會推估
台灣地區每年至少有三百人係死於由『藥駕』所造成交通事故,數量之多遠高於2022年酒駕事故死亡的271人,以此觀之,應該從道安事故死亡人數的量化統計,以進一步延展到造成道安事故之於歸因事由的結構性探究,就此而言,對於包括酒駕、毒駕、藥駕、疲駕(疲勞駕駛)、情駕(情緒爆衝駕駛)等危駕行徑的通盤性檢討,實屬迫切且必要,畢竟,這些不同範疇類別的危駕行徑,又豈止於一線之隔,而是要有從單一類別範疇到兩兩相關的交互作用,以迄於到處布滿危險因子、風險係數和道安事故的整體性預防措施;連帶地,現行的道路臨檢措施,更是要有分類分級的積極性因應對策,如此一來,該起道安事故含藥駕的新聞報導,其所揭露的就不只是另行再填上一種危駕行徑的項目歸類,而是如何就其諸多道安事故背後所關涉到從硬體的道路設計到軟體的道安素養,以及從不可抗拒到人為因素,進行勘察、解析。
事實上,相關的資訊也顯現出來此一『藥駕』行為,早已蛻變成為兼具某種集體意涵的整體社會事實(holistic social fact),這是因為:一方面,為了方便民眾的有效辨識,台北市聯合醫院已經將藥品進行分門別類,這其中包括從最危險的安眠藥、抗精神病藥、散瞳劑、肌肉鬆弛劑等處方藥,到民眾最常接觸的止咳藥、抗組織胺以及含有可待因的藥水等,據以區分「危險」、「應非常小心」、「請小心」、「無風險」等四級分類,從而透過衛教方式,提升國人對於服藥後駕駛的自我警覺,如此一來,從藥櫃取藥時一讀、拿藥時二讀、將藥放回藥櫃再看一次三讀來確認沒有拿錯藥,以及確認病人對、藥物對、時間對、劑量對、途徑對之「三讀五對」的基本款到外加不要自行開車的「一提醒」,以迄於現行的法令規章的配套增修,這多少指陳出來包括國家政府、立法機關與社會大眾,對於『藥駕』的議題現象,還是處於無知之幕的以拖待變處境。
再則,諸如有35%的駕駛每周服用至少一種可能造成危險駕駛的藥物,以及32%的職業駕駛有三成三曾於駕駛時服用藥物,換言之,其所誘發出來的危駕行徑及其道安危機,有如潛在的未爆彈般,隨時可能會導致自己與他人的生命戕害,這也讓諸如酒駕、毒駕、藥駕、疲駕、情駕等危駕行徑,何以會形成某種從眾意涵的社會行動,如何拆解背後所糾結的社會結構、權力、文化與社會關係及其包括認知態度、覺醒反思與行為導引的可能破解之道,這才是根本的對治之道,如此一來,現行對於道安事故的防範對策和因應措施,實有加以解構、重構與新構之必要。
(本文曾刊登於112.09.26 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