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簽訂後,允許臺灣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在全大陸設立合資、合作醫院,並可在上海市、江蘇省、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等五個地區設立獨資醫院。所以只要在台灣具備醫院許可證照,即可前往大陸地區設立醫療機構並提供服務。
生技醫療業是現今熱門的明星產業,2009年社團法人國家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等民間單位和中國衛生部等單位達成六點共識,包括新藥研發、臨床試驗、藥品審查的共同認證、共同研究華人特有疾病和編撰中華藥典,鬆綁醫院相關投資。本次ECFA簽訂,已鬆綁醫院投資的相關規定,預計可吸引醫療業者與大型財團到大陸地區投資與興建醫療院所,以趕上大陸8,500億人民幣之醫改商機和後續對生技醫療產業的扶持。目前台商在大陸已成立長沙旺旺醫院、廈門長庚醫院、南京明基醫院等,提供醫療服務,而彰化基督教醫院和台北醫學院亦積極前往投石問路,瞭解當地市場。
全世界人口老化與疾病轉型的問題,使得健康醫療產業一直深具發展潛力。台灣地區的醫療品質一直以來都在水準之上,特別是健康檢查、器官移植、整形美容等醫療技術與醫療服務的品質有目共睹,再加上與大陸同文同種的優勢下,具有高度的競爭優勢。2000年英國經濟學人公布『世界健康排行榜』,台灣位居全球第二名,僅次於瑞典;2007年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之「世界競爭力評比」,台灣醫療保健基礎建設排名全世界第十三名。顯見台灣的醫療產業具有世界性的競爭力。
目前大陸地區許多民眾會來台灣接受健康檢查並且觀光,因此對發展觀光醫療產業有著正向的影響。在大陸地區人民的眼中,台灣醫療給他們的印象是具有卓越的醫療技術、親切的醫療服務、五星級的設備、有效率的管理以及適切的醫療價格。因此ECFA簽訂後,有助於台灣醫療產業到對岸發展,並可帶動周邊的藥品、醫材、儀器等產業興起,特別是台灣面板產業一直是我們的強項,對於醫療儀器的設計開發,更是如虎添翼。然而,目前有耳語說將開放大陸醫師或具有大陸醫療學歷的人員來台執業,台灣政府現階段未開放具有大陸學歷的人員來台考取醫療證照,沒有證照就無法在台灣地區執行醫療行為(包括看門診及照顧住院病患),因此傳言並非事實。
總而言之,兩岸簽訂ECFA後,對醫療產業的發展而言,是一項利多消息。有助於兩岸醫療科技的交流外,更可以將台灣地區高水準的醫療品質發展至海外,帶動相關產業,增加就業機會。因此未來台灣應積極爭取在大陸其他省份,比照上海市、江蘇省、福建省、廣東省、海南省等五地可以獨資設立醫療機構,降低合資或者是合作關係的風險,保障台灣投資者的權益。目前大陸地區正在進行醫療改革,其中醫療保險也是改革的一環,未來亦應積極爭取成為保險特約機構的資格,讓台資醫院除了服務台胞、外國人外,更可以照顧廣大有保險的大陸民眾,為大陸地區的醫療注入一股活泉。最後,應加速建立投資保障機制與投資糾紛的處理平台。過去台商遭逢投資糾紛往往求助無門,未來政府應積極對台商宣導投資自保之道,包括合約仲裁條款之內容、合作經營模式等,並透過海基會與海協會建立兩岸投資糾紛處理平台,來調解已發生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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