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兩岸經貿交流成果豐碩
近四年來,兩岸經貿政策成果豐碩。2008年6月兩岸兩會恢復協商之後,已召開過七次江陳會談,一共簽署了16項協議、1個共識及2個共同意見,許多自1996年以來歷經「戒急用忍」、「積極管理、有效開放」等兩岸經貿政策而延宕的兩岸經貿交流的措施,因為兩岸高度共識而迅速開展。包括開放兩岸海空運直航、大陸觀光客來台、食品安全、郵政合作、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金融合作、農產品檢疫檢驗、標準計量檢驗認證、船員勞務合作、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智慧財產權保護、醫藥衛生合作、核電安全合作等協議,以及陸資來台投資共識、兩岸投保協議協商共同意見、兩岸產業合作共同意見等。除了具體簽署的協議之外,台灣亦開放辦理人民幣兌換業務、開放兩岸證券投資、鬆綁海外企業來台上市之規定、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加強兩岸金融往來和加強監理合作、開放陸生來台就讀、採認大陸學歷等。
隨著兩岸經濟互動頻繁,效益也迅速顯現。除了兩岸直航迅速縮短兩岸往來的時間成本之外,以擴大大陸觀光客來台觀光為例,施行後大陸人士來台觀光人次,從2007年的8.2萬人次,增加至2010年的118.9萬人次,成長13.5倍。2011年繼續開放大陸自由行,每個月平均仍有10.7萬人次的大陸人士到台灣觀光,比民進黨執政前一年來台觀光的人次還要多。大陸人士來台觀光,造就台灣觀光相關產業的蓬勃發展,並活絡中南部各觀光景點經濟,且增進大陸人士對於台灣文化的瞭解。
此外,兩岸經濟協議(ECFA)於2010年9月正式生效,ECFA不但使兩岸經濟合作邁向新的里程碑,也是台灣在東亞地區簽署的第一個FTA,如今台灣與最大貿易地區—大陸洽簽成功,雖然2011年1月1日起才開始第一階段的早收清單降稅,半年來,台灣對大陸的出口金額為615.63億美元,較去(2010)年同期成長10.5%,其中早收清單貨品中台灣對大陸的出口金額為101.81億美元,較去(2010)年同期成長13.3%,而大陸出口至台灣的金額為219.26億美元,較去(2010)年同期成長34.2%,其中早收清單貨品中大陸出口至台灣的金額為25.24億美元,較去(2010)年同期成長44.8%。
兩岸經貿政策的突破,使得台灣順利地融入東亞區域經濟整合之中,與主要貿易地區—中國大陸成功地簽署了兩岸經濟協議(ECFA),並進一步與新加坡、菲律賓、印度、印尼等東南亞國家進行FTA的簽署,台灣不但與新加坡在去年8月宣布進行FTA協商,同時,菲律賓、印尼、印度也已洽詢台灣,並開始進行簽署FTA可行性研究;另外今年8月1日台印(度)關務互助協定也生效實施,印度成為第四個與台灣簽署關務互助協定的國家。而台灣與日本也在今年9月22日正式簽署台日開放天空航約及台日投資協定,是兩岸簽署ECFA後,第一個與台灣簽署投資協議的工業大國,顯現兩岸經貿互動使得台灣進一步拓展國際經貿空間。
兩岸經濟協議(ECFA)簽署之後,兩岸經濟合作進一步朝向制度化的方向,若能善用彼此的比較優勢,將可以進一步拓展全球經貿市場。台灣目前提出黃金十年的規劃,而大陸也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十二五規劃」),做為未來五年(2011至2015年)中國大陸整體社會經濟的發展方向。因此,關注「十二五規劃」,不但可以掌握中國大陸發展方向,亦有助於台商進一步拓展中國大陸市場,創造兩岸產業合作契機。因此,本文將先就「十二五規劃」的重點進行分析,並在「十二五規劃」的基礎下,探討兩岸經濟合作的契機。
二、「十二五規劃」的重點
(一)經濟結構調整是「十二五規劃」的重點
「十二五規劃」依循解決中國大陸經濟發展的問題做為出發點,提出14篇62章內容,並提出今後五年經濟社會發展的七大目標為:「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科技教育水準明顯提升、資源節約環境保護成效顯著、人民生活持續改善、社會建設明顯加強、改革開放不斷深化。」並以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的前提下,提出十大重大政策導向為:「一、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二、建立擴大消費需求的長效機制;三、調整優化投資結構;四、同步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五、依靠科技創新推動産業升級;六、促進區域協調互動發展;七、健全節能減排激勵約束機制;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九、加快城鄉居民收入增長;十、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
檢視上述目標及政策導向,「十二五規劃」的重點是進行經濟結構調整。在全球節能減碳的氛圍下,「十二五規劃」調整以往追求高度經濟成長的目標,而以調整產業結構為先,追求穩定成長,並希望透過消費增長擴大內需。其具體細項目標包括居民消費率上升、進一步鞏固與優化農業與工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縮短城鄉區域差距等。
200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Edmund Phelps在今年9月大陸訪問期間提到的大陸未來趨勢,恰好印證大陸正處於由外銷為主漸漸轉為擴大內需的十字路口,也正是印證「十二五規劃」積極進行結構調整的重要性。Edmund Phelps認為:「大陸財富增長趨勢將會繼續促使工資水準提高,並使得出口導向型增長模式告終,雖然迄今尚未看到出口在中國經濟中的重要性開始下降,但這一天可能不遠了。隨著所得提升,大陸消費者需求一定會漸漸提升。」
換言之,大陸經濟結構必須有所調整,不管未來外需是否仍扮演重要的經濟成長動能,但是內需帶動成長的模式是這一波經濟結構調整的重點。擴大內需政策,可以緩和長期以外需為主要成長動能後易受國際景氣波動影響的情況,以解決大陸長期過於依賴出口及投資做為經濟成長動能、易受到國際景氣影響的負面衝擊。
(二)「十二五規劃」以城鎮化與區域均衡發展提振消費
大陸在實踐擴大內需帶動成長的策略,主要仍是在鼓勵投資及提振消費。由於大陸擁有十三億人口,潛在的內需市場商機驚人,因此在實踐內需帶動成長的重點,主要在於如何誘發並滿足內需市場的需求。
在誘發市場需求方面,提升所得以促進消費是一個重點。以往大陸以外需拉動成長的方式,使得沿海城市經濟快速發展,大陸內部因而面臨到城鄉發展嚴重失衡、貧富差距拉大的隱憂。因此,擴大內需政策要能生效,消費必須大幅成長,而消費要成長,必須提高人均所得,特別是提高鄉鎮及農村民眾的所得,除了預防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持續地產生失衡的現象,進而造成貧富差距拉大所造成的社會不安隱憂,也可以開發鄉鎮及農村的龐大消費潛力。
由此審視大陸的「十二五規劃」,便可以瞭解提出城鎮和農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以成長7%以上的用意。此成長幅度與每年GDP平均成長幅度相同,便是希望透過所得增長的同時,促進消費成長。「十二五規劃」提出的方法包括:一、進一步釋放城鄉居民消費潛力;二、推進城鎮化,大力發展服務業和中小企業;三、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提高城鄉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四、擴大社會保障制度覆蓋面;五、加強市場流通體系建設,發展新型消費業態;六、發展節能環保型消費品等。
近十年來,雖然大陸人口有迅速集中於城市的趨勢,然而居住在鄉村的人口比重,仍占五成三,達七億人,如能釋放鄉村居民消費潛力,龐大商機可期。然而要提振鄉村居民的消費,除了積極推進城鎮化政策、加快農業現代化及農村建設的腳步,也要逐步做到區域協調發展,才有可能藉由可支配所得提升而增加消費能力。
因此,「十二五規劃」中特列第五篇提出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及城鎮化健康發展的戰略,其中在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上,便強調推進新一輪西部大開發、全面振興東北地區老工業基地、大力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積極支持東部地區率先發展等,可以看出大陸積極推動區域協調的決心。其中又以西部大開發為主,放在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的優先位置,對於重慶、成都等相鄰的經濟區,包括成渝經濟區、滇中經濟區等區,進行快速發展,以生產要素成本相對低廉、資源豐富、市場潛力等吸引外資進駐,並進一步藉由所得提升來提振當地消費。
(三)「十二五規劃」以優化投資結構調整產業結構
另在鼓勵投資促進內需方面,大陸已擁有豐沛的外資流入,因此在促進投資方面,重點不是吸引外資,而是藉由優化投資結構調整產業結構。透過明確界定政府投資範圍、規範國有企業投資行為,以及鼓勵擴大民間投資等方式,將擴大投資和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結合,優化投資結構,並進一步調整產業結構,協助產業轉型升級。
若觀察大陸產業結構(表一)可以發現,大陸仍以工業為主,2010年工業占GDP比重為46.8%,農業比重較許多已開發及開發中國家為高,其占GDP比重仍達10.2%,而服務業占GDP比重相對較低,為43%。因此「十二五規劃」中,在結構調整的目標上,便提出農業基礎進一步鞏固、工業結構繼續優化、戰略性新興產業取得突破,以及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提高四個百分點等產業結構調整目標。
首先,工業結構的優化,仍以轉型升級提高產業的核心競爭力為不二法則,而在「十二五規劃」中,進一步提出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為發展重點。在培育發展七大戰略性新興産業方面,將積極發展節能環保、新一代資訊技術、生物、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並希望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可以達到8%左右,若真能達成此目標,「十二五規劃」將可提升大陸技術,改善以往技術掌握在歐美先進國家手中的情況。
表一 大陸三級產業占GDP比重
單位:%
|
農業 |
工業 |
服務業 |
2005 |
5.6 |
51.1 |
43.3 |
2006 |
4.8 |
50.0 |
45.2 |
2007 |
3.0 |
50.7 |
46.3 |
2008 |
5.7 |
49.3 |
45.0 |
2009 |
4.5 |
52.5 |
42.9 |
2010 |
10.2 |
46.8 |
43.0 |
資料來源:2010中國大陸統計年鑑。
另在服務業方面,中國大陸雖已超越日本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及第二大貿易國,但服務業比重仍較一般先進國家近七成的比例低很多。「十二五規劃」明確訂立服務業占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重要提高4個百分點,亦即是要將服務業比重提升到占GDP的47%,並提出第四篇專篇來推動服務業,以營造環境推動服務業大發展為題,營造有利於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體制環境,並以拓展新領域,發展新業態,培育新熱點,推進服務業規模化、品牌化、網路化經營,不斷提高服務業比重和水準為其重點,其中提出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生活性服務業。在生產性服務業方面,包括拓展金融服務業、現代物流業、高技術服務業、商務服務業等,生活性服務業則包括商貿服務業、旅遊業、家庭服務業及體育產業等。
三、「十二五規劃」中兩岸經濟合作的契機
大陸「十二五規劃」積極進行經濟結構調整,並努力開發內需市場,而台灣則希望開創「黃金十年」,在活力經濟部分,也規劃結構調整的目標,包括:(一)以「內需」與「出口」雙引擎,帶動經濟穩健成長;(二)促進產業結構多元發展,「製造」與「服務」雙軌並進;(三)建構區域產業發展藍圖,活絡地區重點產業。而推動重點則包括:(一)促進投資,擴大內需;(二)加速貿易多元化,與「十二五規劃」實踐措施雷同,若能結合雙方的比較優勢,透過ECFA後制度性的管道深化兩岸經濟合作,對於兩岸經濟發展將有正面效益。
台商在協助大陸開發內需市場上,已有許多豐富的經驗。以往台商進駐大陸,雖然是以生產基地的角度定位大陸,而早年赴大陸投資的台商,也因為大陸低廉而豐沛的生產要素,繼續提供物廉價美的商品外銷全世界,並在這過程中,從中小企業茁壯成中型或大型企業,若有能力轉型升級的,便在這過程中從勞力密集轉型成為技術密集型產業,並因此繁榮大陸東南沿海地區,進而吸引外資進駐大陸,而成為互利共榮的局面。
展望未來,大陸仍有可能是台灣許多產業青睞的主要生產基地,然而在大陸積極擴大內需市場之下,台商經營及投資,不僅開始考慮產業群聚,大陸的內需市場也成為主要進駐考量。換言之,台商觸角將會隨著大陸積極擴大內需市場而調整,從生產外銷轉為生產內銷為主,而生產基地將會隨著內需市場變動,從東部地區漸漸向內地發散,進駐投資的產業業別,也會趨於多元化。
首先,在城鎮化及區域均衡發展之下,可以預期除了東部沿海地區之外,西部地區、中部地區之中許多城市,將因為城鎮化及區域發展而增加所得,進而觸發消費需求,台商也因此就近市場進駐,爭取商機。台商已有許多產業及企業看到這個商機而進駐,舉例而言,在西南地區,宏碁、茂德、廣達、仁寶、旺旺集團等已經進駐,而在西北地區,統一、康師傅、雍大實業、見龍化工等台商企業也已經進駐。另從《2011大陸台商1000大》中,我們可以看出台商前百大集團在大陸新增投資區域移動的趨勢,印證台商已經開始就近市場進駐。台商前百大集團中,新增大陸投資企業有114家,其中的25.7%投資在西南地區,22.2%投資於西北地區,15.3%投資於華北地區,此三區新增投資比重便佔了六成三。
其次,台灣最近在黃金十年願景中提及,希望可以使台灣20大國際品牌總價值在2020年前,能夠倍增到250億美元,若能運用大陸內需市場,是讓台商進一步在大陸建立品牌的機會。台灣產品擁有物美質優的特點,價格介於國際知名品牌與中國大陸商品之間,食品、家電、紡織等與民生相關產業,如果運用「十二五規劃」的擴大內需方案建立台灣精品品牌形象,將有可能藉由中國大陸市場建立品牌。有鑑於品牌集中度及供應鏈管理等因素,若無法廣泛佈點,可以考慮從二線城市設立品牌基地,避免與國際品牌直接競爭,並由兩岸出面共同保障產業智慧財產權,讓產業能夠運用中國大陸內需市場建立品牌。
第三,兩岸經濟協議(ECFA)簽署後,應當運用兩岸經濟合作深化的管道,強化兩岸搭橋計畫進行產業合作,並在新興產業及服務業積極合作,以促進兩岸產業升級,以及提升服務品質。
在新興產業合作方面,台灣在黃金十年規劃中,將努力推動六大新興產業、四大智慧型產業及十大重點服務業,與中國大陸「十二五規劃」所提出的產業有許多共通點,可以加以合作。以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為例,七大產業中有五項產業,包括節能環保、新能源、生物、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等,羅列於台灣的六大新興產業及四大新興智慧型產業之中(表二),台灣如果可以在新能源產業與中國大陸合作,台灣或可做為連結歐美國家先進技術及中國大陸市場的一個橋樑,利用已有的兩岸產業與技術合作平台—搭橋專案,在太陽能發電、風力發電、電動車及LED照明等新興產業,與大陸合作完善產業鏈,帶動兩岸新能源產業的商機。
事實上,今年10月下旬甫召開的第七次江陳會談,才剛簽署了「海基會與海協會關於加強兩岸產業合作的共同意見」,經合會兩岸產業合作小組對兩岸產業合作願景、目標及先期合作項目達成一致的意見,並提出先期合作項目包括:LED照明、無線城市、低溫物流、TFT-LCD、電動汽車等,便是一個好的開始。
另在服務業方面,受益於兩岸語言相通、習俗相近的特點,台灣可以在大陸這一波擴大內需政策上,將服務業的觸角拓展至大陸。舉例而言,許多生產性服務業依附著製造業發展,製造業台商在中國大陸已有一定的規模,生產性服務業若能進軍中國大陸市場,不但可以支應協助製造業台商的需求,本身亦可以拓展市場而壯大。此外,台灣服務業國際化較早,而台灣的服務業品質佳、管理經驗豐富,如果可以結合中國大陸潛在的服務業市場,兩岸服務業將可以進一步升級,服務業品質也可以一同提升。
ECFA雖然順利簽署,經合會也順利設置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爭端解決、產業合作、海關合作等6個工作小組,負責ECFA後續協議以及優先推動的經濟合作事項,然而四項協議如何能夠落實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目標,仍有許多挑戰。此亦顯示兩岸經貿雖然透過ECFA進一步制度化,然而隨著兩岸經貿事務由易而難之後,兩岸需要更有彈性且務實地面對兩岸經濟合作,才有機會透過進一步深化而發揮彼此的比較優勢,共創雙贏。
首先,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為例,兩岸雖然已在ECFA服務貿易早收清單中開放若干項目,兩岸服務業合作仍有許多空間。其中最立即可行的,應當是至少儘速爭取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至少以不低於中港CEPA開放標準進行檢視,並據以比照開放,才有可能讓台灣服務業進駐到中國大陸服務台商及大陸民眾,一方面可以促進大陸服務業現代化,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台灣服務業可以擴大規模。
另再以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為例,從第六次江陳會議希望洽簽成功而未成功簽署,今(2011)年10月在天津召開的第七次江陳會談,亦再次因未達共識而再次延宕洽簽,除了顯示隨著兩岸交流愈趨深化,在碰觸兩岸經濟合作議題時,將無可避免地觸及一些非經濟議題,雙方必須更能務實與彈性,才有可能繼續透過ECFA及協商機制,持續達到兩岸經濟合作互利雙贏的目標。
台灣已提出將進一步擴大開放陸資來台投資項目,相信在兩岸投資促進上會進一步開放,另在投資保障方面的爭議,必須要有所突破,未來兩岸經濟協議(ECFA)後續協議的協商,才有可能進一步有拓展的可能。
四、結語
台灣小型開放經濟體的特性,產業缺乏內需市場的支應,以前結合大陸廉價生產要素,使得兩岸成為全球分工體系的一環,並以外需帶動兩岸經濟成長。如今大陸在經濟結構調整之際,提出「十二五規劃」,積極推動擴大內需政策,恰好在全球經濟籠罩於二次衰退隱憂之下,給了台灣企業一個新的契機,可以進一步運用大陸內需市場,進行產業轉型升級、創造品牌、推動服務業發展的機會;而台商的在地經驗,也將是大陸推動內需市場的一個有利推手。如果兩岸能夠積極運用雙方提出的「十二五規劃」及「黃金十年」政策,並善用兩岸經濟協議(ECFA)所建立的兩岸制度化協商方式討論出實際可行的細項產業合作內容,,積極合作,相信對於兩岸經濟合作的深化、雙方的經濟成長,以及兩岸彼此的產業結構調整,都是非常重要的助力,將有機會再創兩岸另一個互利雙贏的高峰。
表二 兩岸重點產業對照
中國大陸 |
台灣 |
||
名稱 |
分類 |
名稱 |
分類 |
節能環保 |
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 |
綠色能源 |
六大新興產業 |
新能源 |
綠色能源 |
||
生物 |
生物科技 |
||
新一代信息技術 |
雲端運算 |
四大新興智慧型產業 |
|
新能源汽車 |
智慧電動車 |
||
新材料 |
-- |
||
高端裝備製造 |
|||
生産性服務業 |
高技術服務業 |
發明專利產業化 |
四大新興智慧型產業 |
音樂及數位內容 |
十大重點服務業 |
||
WiMax |
|||
華文電子商務 |
|||
金融服務業 |
-- |
-- |
|
現代物流業 |
國際物流 |
十大重點服務業 |
|
-- |
高科技及創新產業籌資中心 |
||
商務服務業 |
會展 |
||
生活性服務業 |
家庭服務業 |
醫療照護 |
六大新興產業 |
商貿服務業 |
美食國際化 |
十大重點服務業 |
|
旅遊業 |
觀光旅遊 |
六大新興產業 |
|
國際醫療 |
十大重點服務業 |
||
體育產業 |
-- |
-- |
|
-- |
文化創意 |
六大新興產業 |
|
精緻農業 |
|||
智慧綠建築 |
四大新興智慧型產業 |
||
都市更新 |
十大重點服務業 |
||
高等教育輸出 |
資料來源:林祖嘉、譚瑾瑜(2011),ECFA簽署後,台灣經濟與產業發展之前景探討。
(本文刊載於2011年10月30日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機遇與挑戰學術研討會)
(本文謹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