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祭出高教「專案教師」上限令,112學年度起各校不得增加專案教師人數,且需逐年調降比率,至120學年度需降至8%,未達標學校將扣減獎補助款,引發專案教師群體憂心,恐將造成
失業潮。
近年來,面臨退場危機的高教校數逐年攀升,大量教師在短期內面臨突然失業的困境。根據教育部於111年9月16日公告的6所高教「專案輔導學校」名單,再加上確定停辦的和春技術學院,由111學年度的統計資料可見,在未來兩年內,恐有7,377名學生、505位專任教師及247位兼任教師,遭遇學校退場的衝擊。對此,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教文體育組召集人陳學聖表示,高教師資具有高階知識及教學研究專業,為國家應積極把握的人才,呼籲教育部應在現行「專案教師」制度基礎上,以外加名額方式,提供其3至5年的就業緩衝支持方案,同時持續完善相關權益保障措施,以降低高教退場對學生、教師及整體社會的衝擊。
根據監察院110年的調查報告,「專案教師」制度的初衷,是依據教育部於87年發佈的《國立大學校院進用專案計畫教學人員研究人員暨工作人員實施原則(草案)》,為基於大學校院對於專業特殊性、產業實務經驗或實際教學課程需求而增聘,以強化學生學習成果並協助校務穩健發展。
然而,陳召集人指出,近年來伴隨高教退場機制上路,短期內大量教師因退場而失業,但教育部卻缺乏協助其後續就職或轉職的相關專屬機制。目前教育部雖建置「大專校院
高等教育人力躍升培訓及媒合平台」,以協助教師轉職投入社會多元領域,但自106年度至110年度,共僅有51位轉職成功,媒合成功率僅6.21%。此一窘境除顯示該平台成效不彰之外,亦突顯高教教師最專長、最適合的仍是教學研究工作。
據此,陳召集人建議,教育部應基於現行「專案教師」制度,針對退場學校的教師,提供為期3至5年,在他校擔任「專案教師」的就業緩衝支持方案,由教育部提供經費,採外加名額的方式辦理,同時明訂不納入生師比計算,以讓退場學校教師的專業,能繼續嘉惠於青年學子的人才培育,也讓遭遇退場困境的教師群體擁有就業緩衝期,紓緩大量流浪博士所衍生的社會成本問題。
陳召集人並強調,教育部亦應儘速明訂專案教師的身份究竟適用於《教師法》抑或《勞動基準法》,並在此基礎上積極完善如:進用原則、申訴程序等工作權益保障相關措施,以有效協助降低高教退場對教師、學生及整體社會的衝擊。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高教退場及專案教師新聞稿112.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