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限制採認之高等學校:約僅認可學術聲望卓著,辦學品質績優之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據媒體猜測大約是根據大陸九八五工程三十九所學校排除其中一所師範大學及一所科技大學。
2.限制來台陸生總量:全國招收大陸地區學生總數將有所限制。據報導將佔我國大學招生數的百分之0.五至百分之一,即每年約為一千~二千名。
3.限制醫事學歷採認:限制大陸地區所有涉及我國醫事人員證照考試之學歷採認。
所謂「六不」原則是指:
1.不加分優待:陸生來台就讀或考試均不給予加分優待。至於如何招生問題,據猜測方法是:仿照僑生招生辦法在港澳辦理招生、或參加我國大學學測或指考、或由各大學依據核定名額自行辦理招生。
2.不會影響臺灣學生就學權益:陸生來台就讀之管道不同於臺灣學生,即採外加名額,雖然如此說法漂亮,實際上每系每組招生人數仍會有所影響。
3.不編列獎助學金:政府不編列預算作為陸生獎助學金。但各大學或社會團體提供的獎助學金不在此限。
4.不允許校外打工或兼職:陸生必須符合來台就學目的,不得於校外打工或兼職。但校內打工或協助教授從事專案研究助理,應不在此限。
5.不會有就業問題:陸生停止修業或畢業後不得續留臺灣,這種情形以僑生為多,情況特殊。
6.不得報考公職人員考試:大陸地區人民依法不得報考我國「公務考試」與「專門職業及技術考試」。
上述這些政策的決定將是明年大陸學歷採認不變的原則。據個人所知,大陸學歷採認這件事,看似簡單不麻煩,其實是很複雜的事,若比喻成一條河,可分上游、中游或下游,上述政策性或原則性的事項是上游,應由政府相關部會或教育部主其事。其次是中游的事項,包括:
1.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二條及大學法、專科學校法等案,並修正「大陸學歷檢覆及採認辦法」。
2.教育部應審議大陸高校承認名單。
3.大陸學歷採認之權責單位或採認方式等。
4.大陸來台學生招生辦法、招生簡章、招生系所與招生名額等準則。
5.大陸來台學生之收費標準、輔導管理、醫療保險、成效訪視等規範。
6.其他涉及陸生來台後之權利、義務或出入境等規定事項。
下游才是招生策略問題,政策訂的再好,屆時若沒有陸生要來唸,一切政策都是白費。據個人所知,大陸學歷採認及陸生來台,主客觀情勢相當有利,主觀方面來說,臺灣公私立大學大多表示歡迎,公立大學歡迎大陸菁英優秀學生來就讀碩、博士班,私立大學在生員不足的情況下,更是歡迎陸生來台就讀大學部,躍躍欲試,甚至有些求才若渴。客觀方面來說,大陸每年高考(等於我國大學入學考試)報名人數約一千萬名,錄取率約百分之五十幾,故每年約有五百萬名學生沒有大學可唸。臺灣各公私立大學之形象、校譽與吸引力,應有不錯的評價,而且就現實面而言,大陸大學每生每年學雜費約需二萬元人民幣(新台幣十萬元)相差不多,當然大陸學生生活費較低,臺灣生活費相對較高,較之香港、澳門、澳洲與美加等,臺灣應有一定的吸引力。
最後,關於招生策略的問題,大學招生本於大學自主原則,是他們自己的事務,外人應無可置喙,惟大陸學生若首次有機會來台,主客雙方皆相當陌生,有人協助,大概各大學也樂觀其成。吾友吳建國博士前往蘇州技術學院擔任名譽校長多年,他對大陸招生策略相當熟稔,最近他擔任太平洋文化基金會副執行長兼「兩岸教育文化顧問小組」召集人,擬協助臺灣各大學前往大陸招生,以增進大陸學生、家長與社會對臺灣各大學教育品質的瞭解,吸引陸生來台升學,他提出許多具體辦法,茲摘述如次[1]:
1.增進大陸學生、家長與社會對臺灣各大學的瞭解(長程)
(1)策劃大陸媒體自二00九年三、四月開始,開闢專欄或製作節目,介紹臺灣各大學的招生狀況。
(2)邀請大陸各主要省市教育廳局與學校組織考察團來臺灣瞭解各大學校教育品質。
(3)與大陸各省市教育廳局與學校合作,利用雙休日,舉辦「留學臺灣假日營」活動。
(4)在大陸各主要城市設立臺灣各大學招生服務處。
(5) 與大陸高中以上學校,訂立合作招生協議,吸引大陸學生來台升學。
2.協助臺灣各大學前往大陸招生(近程)
(1) 編印臺灣各大學指南手冊,作為前往大陸招生的重要宣傳資料。
(2)舉辦臺灣各大學「大陸學生輔導教師研習營」,地點在大陸各知名大學,聘請大陸教育專家講解,協助臺灣各大學招生工作相關教師與工作人員,有利各校招生工作。
(3)組織臺灣各大學前往大陸各重要城市,舉辦「臺灣各大學教育博覽會」,時間擬在二00九年六、七月間。
(4)協助臺灣各大學負責招生工作的教職員,前往大陸各重點地區或學校進行招生宣導工作。
(5)協助臺灣各大學建立網路與管道,以利招生工作。
大陸學歷採認後,明年將是第一次有大陸學生來台升學,歷史的第一步總是加倍困難,但這一小步便是兩岸和平發展歷史進程中的一大步,祇許成功不許失敗,希望在政府與民間通力合作下,創造輝煌而成功的第一步。
[1] 太平洋文化基金會協助臺灣各大學前往大陸招生工作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