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總會最近在會員大會上表示,堅決反對「加薪四法」,並認為有違公司治理原則。工總代表的是企業的資方,依照新古典派經濟學理論,非完全競爭行業的資方,實際上所支付
勞工的所謂「市場薪資」,通常低於由勞動供需所決定的「均衡薪資」。
產業的競爭結構很難在短期內改變,因此提高企業的勞動需求,或是壓抑勞工的勞動供給,就成為提升勞工「市場薪資」的兩個途徑。
對現有受僱勞工無條件加薪,或是依現行薪資增加僱用,都是企業勞動需求增加的表現。政府和社會各界對此呼籲以久,始終不見勞動需求的提升,所以只剩下供給面的手段。
「加薪四法」主要內容在於加薪或分紅,實質上是在提高企業的勞動僱用成本,效果上很像是政府替勞工做出壓抑勞動供給的動作。雖然壓抑勞動供給也會降低就業量,但是整體的勞動需求彈性不高,企業不會因為僱用成本溫和上升,就轉而以外勞取代,因此影響不會太大。
從另一方面來看,勞工加薪之後會增加消費,內需性企業營收增加後,也會進一步增加對勞動的需求。日本企業在安倍首相的敦促之下,在今年「春鬥」薪資談判過後紛紛調薪,日經指數也在盤中一度升破2萬點。
熱心社會運動的青年知識份子,最近積極參與旁聽政治性法案審查,對於可能為廣大勞工加薪的法案,或許也應在比例上投注更多的關懷。
有些勞工團體認為,「加薪四法」宣示性大於實質性,但是談到如何落實勞工加薪夢想時,卻只會說應「正視造成
台灣勞工
低薪的根本原因」。
固然人人都可批評政策,但更重要的是,在批判之餘所提出的解決辦法,要能夠像柯P面對台北市違建罰則時所說的,「要可以執行」!
標準普爾信評公司在2015年國家主權評等報告中,肯定台灣的長期信用評等,因為台灣對外淨資產部位強健,民間部門也充滿活力。國際貨幣基金會以物價調整後計算之人均所得,預估台灣在2015年將排名於第19名,到2019年時會上升到第13名,超越瑞士及挪威以外的所有歐洲國家。
縱使國際上對台灣經濟實力肯定,台灣的所得分配程度,卻在世界排名低居第57名。由此可見,表現優異的台灣企業,不論是在能力上或是道義上來說,都應該由政府協助低薪勞工,得到辛勤付出的果實。
更重要的是,青年知識份子,應將對政治議題的熱情,分流一些到有助加薪的公共政策上,畢竟青年是低薪的最大受害者。
(本文轉載於104年4月13日經濟日報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