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基本法,教育目的在培養人民健全人格、人文涵養、判斷與創造能力,使成為具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的現代化國民,如今卻見寧願及格、不要人格;只要賺錢,不管道德的校園代課、代考的亂象。
此外,現代學生價值觀多元,社會誘因太多,為了解決無法出席的問題,或應付翹課太多的後果,乾脆找「槍手」幫忙,以為凡事用錢就能搞定。而願意來當「槍手」者,自然也是利之所趨。
卻未能達禮,高學歷未必有高道德情操的現象,實令人感到遺憾。倘若功利心態未袪除,道德情操無法喚起,縱然有極為嚴密的防弊機制,終究還是不敵人的劣根性。
(94.04.26國語日報日日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