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不休的消費振興模式,最近終於由蘇揆親自拍板確立,民眾自掏腰包花一千元,即能取得由政府送出的兩千元。雖然執行細節的內容一日數變;但根據已揭露的規劃,在民眾領取移轉金的部分,可以直接到郵局或超商,現場繳交一千元現金即能領取三千元的振興券。
至於其他支付體系,不管是刷信用卡、記名儲值卡或使用其他電子支付,由民眾擇定其中的一種來辦理累計,在年底以前該帳號內的消費如能滿三千元,政府即自動存入兩千元。更精采的創發構想與衍生的問題,還包括:
其一,中央政府要求各縣市也配合做加碼。市長
柯文哲的反應就很直接,在疫情期間,65歲的老一輩久久未出門消費,敬老卡內已經攢了些錢,可以在解封之後使用;然而若要幫65歲以下民眾做加碼,在各縣市的負擔能力有別之下,這部分的「逼迫」一定成為財政紀律的大破口。
其二、對比全面發給國人的消費券,憑著戶口名簿一次即可領取全家份;本次的多元方案,無論實體券的印製或整體的使用成本,都明顯偏高。不僅未成年人少見有使用信用卡;學齡前兒童,也沒有記名的學生悠遊卡。無論在領取上或是一家人的消費,方式都變得更複雜。好處是不會被媽媽給收繳當菜錢用;壞處則是程序很瑣碎,以及未成年人一旦被誘引,而產生的消費糾紛。
其三、金融危機發生的當時,有鑒於全球共同做財政擴張,又能藉此擴大人民的政策參與,消費券是政府無償給予的。因此,消基會主張比照禮券定型化契約的精神,於限期內未使用的實體券,那一千元的預繳現金應該被退回。柯文哲市長則關切有數位落差的民眾權益,他們使用實體振興券,找不找零?此外,還有發生遺失或玷污等,換發與否和效力的問題。
其四、經濟部所提出的最新配套,申貸或資金調用上有困難的企業主,可以跟政府預支一百萬元,來做進貨備料等的經營準備。如今預期有振興券的消費支持,又有政府提供的無息鼓勵,確實是美事一樁。不過,政府業已做過多回合的紓困工作,按理說從上游到下游都該蓄勢待發的;既然有消費振興做擔保,還是該回歸到市場機制,讓金融拆借與上下游的供貨放帳,都恢復平時的自主運作。
根據WTO的推估,全球貿易在今年將會暴跌;而雖然鄰近國家,陸續達成開放邊境管制的協議,但迄今未有將
台灣列入的好消息。好不容易運作二十餘年的開放天空,眼前有著中美兩國的纏鬥和陸續退場的航空公司,難以令人樂觀得起來。內需市場的刺激,於此之際,確實有其必要。
來自其他部會的智慧激盪,像金管會已責成金融業舉辦團體旅遊,預計有三十億元以上的開銷;交通部也提出振興做法,在暑假期間要讓未成年學生,不限次數玩遍全國22家遊樂園。但伴隨而生的問題,就是如何能做好品質維護與活動場域的消費安全。
表面風光的人情都做完後,更希望衝衝衝的行政院,能應許國人一個快樂平安的下半年。
(本文刊於2020年6月8日ETtoday新聞雲雲論)